2024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有关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审议重要制度文件,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属国资国企落地落实。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法治理念,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审议重大事项。加强委机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深圳市国资委制度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对重要制度文件、信息公开、经济合同等的法律审核把关,规范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确保重大决策依法合规。
二、持续提升依法监管效能,保障改革发展更加有力
(一)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持续优化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设置,强化改革规划、科技创新、投资管理等职能,着力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大监督体系,对党建工作、重大事项、风险事项强化穿透式监管。全面加强法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法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主动维权能力。
(二)自觉接受监督,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支持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2024年开展联系代表活动17场,主办17件人大代表建议,满意度100%。认真落实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督导巴士集团、能源集团、东部公交等按照“存量升级+增量拓展”的工作思路完成“超充之城”年度任务,累计建设超充站123座;督导深农投不断完善食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布“圳品”标准152项,新增“圳品”457个。自觉接受国家、省、市审计监督,统筹抓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数据资源资产化、境外投资运营管理等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尊重司法权威,及时办理和回应司法建议书,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三)强化智慧监管,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积极打造“数智国资”云平台,实现核心业务全流程、全要素在线监管,着力以信息化提升监督效能。上线运行董事会议案管理信息系统,将企业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系统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和闭环管理。持续优化智慧国资产权系统,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商事主体系统、区国有产权监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获评国务院国资委“杰出应用奖”。
三、扎实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切实提升依法经营水平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宣贯新公司法、建设法治国资国企”系列活动,邀请公司法专家、市中院法官等举办新公司法专题讲座,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制度梳理、知识问答等活动,掀起新公司法学习宣贯热潮。联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岗厦北地铁站举办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宪法至上的浓厚氛围。支持企业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地铁集团获评“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组织企业参加全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推荐3名企业法务人员入选全市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库名单,有力展现国企法务人员专业素养。
(二)系统推进合规管理。组织企业认真落实合规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和配套指引,学合规、建合规、抓合规在市属企业蔚然成势,经验成果获评全市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入选首批深圳市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典型案例并在全市推广。召开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交流会,开展合规管理三年行动阶段性现场评价,推动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示范引领,推动深业集团、能源集团入选全市首批涉外合规建设引领型企业,在深圳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战略中更好发挥带头作用。
(三)加强法律案件管理。组织开展全系统法律纠纷案件综合分析,运用“两案四率”案件指数,挖掘法治工作价值创造“贡献度”。创新开展案件管理后评价工作,定期总结梳理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并在系统内通报,指导企业及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企业“以案促管、以管创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市国资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国资国企各项工作,切实改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国资监管机制仍需进一步探索融合、“业法融合”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法治文化涵养仍需久久为功等问题,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工作成效,但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新公司法出台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部分国资监管制度有待梳理完善和动态调整,数据资产等新兴领域监管仍需探索。二是市属国资国企法律人才队伍力量仍显薄弱。与大型央企、知名民企相比,市属企业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领域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难以适应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三是境外法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随着市属企业深度参与全市“五外联动”工作,境外投资并购、重大项目承揽、货物和服务跨境贸易等涉外经营活动更加频繁,法律风险更加凸显,亟需进一步加强涉外业务尤其是知识产权、出口管制、数据安全、税收等重点领域风险的防范和监管。四是市属企业法治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不同行业、企业、层级之间法务工作能力差别较大,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亟需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拓展,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还需巩固提升。
五、2025年主要安排
2025年,市国资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各项要求,着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不断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为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注重“立改废释”并举,建立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加强重点改革任务、重要经营活动配套制度建设,持续提升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考核分配、资本运营、财务监管、公司治理、监督追责等各环节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优势。开展市属企业规章制度实施评价,推动规章制度更加合法合规,提升建章立制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系统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组织各企业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全面评估问效,推动企业建成全面覆盖、上下贯通、有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合规管理评估评价机制,科学设置、动态调整考核评价指标,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提升合规管理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法律、合规、风控、内控职能协同运作路径,进一步厘清各类岗位权责边界。
(三)不断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指导企业将法律审核融入企业运行和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法律审核工作机制,建立法律合规风险识别清单,实现对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等涉及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抓好法务管理暂行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贯彻落实,指导企业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合规管理相衔接的法务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加强境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推动境外重点企业、区域、项目设置法务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建立涉外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境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
(四)打牢筑稳国资国企法治基础。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公司律师制度,持续开展法律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专职化水平。积极搭建法治工作平台,定期组织市属企业与大型央企、知名民企开展法治工作交流活动,互相学习借鉴宣贯新公司法、依法治企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普法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能力。总结推广法治国企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深圳市国资委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