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市政务和数据局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的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以及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学习190余次,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风险排查防控,把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局的两项整改任务。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市区两级政务APP由239个降至36个,切实为基层减负。依托“i深圳”积极传播正能量,抓好宣传阵地建设管理。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的通知》精神,准确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学习和宣传并举,局党组专题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理论学习,通过深圳政府在线、“i深圳”公众号和APP等网站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民法典,组织全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联合普法联系点深圳数据交易所共同举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治教育讲座。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项目合规审查,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重大项目会,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法治审核把关。切实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局公职律师列席局内重要会议、重要议题,积极参与局内项目采购、制度建设和合规审计等事项,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大力推动完善数据领域基础制度。一是组织《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按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全面调研,完成《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建设。研究编制深圳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制度,探索深圳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建设,加快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落实政策,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示范效应。三是加快推进数据领域地方标准建设工作。发布《数据交易服务规范》《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助力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
(二)推动数据交易所动态合规体系建设。一是会同深圳数据交易所申报《标准引领数据交易动态合规体系改革 探索数据要素流通法治化建设路径》案例,列入了《深圳市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典型案例(第一批)》。二是会同深圳数据交易所打造动态合规(DEXC+)数据法治素养万人普及计划,向各行各业普及数据要素法治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升社会各界的数据要素法治素养。深圳数据交易所列入了2024年新增深圳市“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
(三)建设以权责清单为依托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在市、区基础上将街道纳入权责清单公开体系,全市11个区78个街道全部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国家平台标准化、法律法规、本地目录三轮专项标准化检查,修订政务服务事项3175项,实现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标准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三是完成机构改革涉改部门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划转。累计调整市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9家涉改单位214项政务服务事项。按期实现前海81项省级行政职权、20项市级金融监管职能划转调整。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新增二次统筹事项164项,修订统筹清单2547项,实现全市统筹事项“事项要素统一、审批要求统一、业务流转统一”。
(四)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出台《深圳市优化政务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实现企业开办、变更、信用修复等和入学就业、社保医保、租房买房等2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一表申报、一次办成”,平均压减办理环节64%、申请材料60%、办理时限56%、跑动次数80%。全国首创人才引进入户“一件事”,实现最快半小时落户深圳。二是打造统一服务门户体系。全市综合移动服务总门户“i深圳”上线城市服务超8600项、注册用户超2000万人,对企服务门户“深i企”用户超330万家,意见征集门户“@深圳”市民总体满意率达99.97%。三是深化智慧政务改革。提升政策兑现主动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上线237项专项资金类事项,新增70个专项资金类事项纳入权责清单,政策补贴直通车平台累计发布795项,新增51个事项“免申即享”。首创“银行垫付、国企担保”信用就医模式。
(五)以民意速办为抓手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印发《深圳市民生诉求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民生诉求办理的基本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北京、广州、上海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民生诉求业务运行实际,起草形成《深圳市民生诉求服务管理办法》,已完成承办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工作。二是构建督办体系提升办理质量。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明确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持续强化办理质量管控,经现场核查、回访等多种方式反复核实后,共发起督办任务7973件,实现100%闭环管理。
(六)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由条线化管理向整体化管理转变,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采购、实施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协同、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起草《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细则》《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细则》等,明确项目立项审批、方案编制、验收管理等流程及要求。印发《关于加强2025年度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切块预算统筹管理的通知》(深政数函〔2024〕76号),进一步强化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和资金统筹,推动政务信息化“一体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
(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24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委员提案42件,其中主办件、承办件、分办件办理评价均为满意,汇办意见全部按时反馈主办单位。相关建议和提案内容涉及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等多个方面,均在工作中予以转化落实。二是依法落实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件。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领域立法有待加强的问题,出台《深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规范、有序、安全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发布《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一体化技术规范》,加强全市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建设统筹规划,推动自助服务跨网络、跨区域一体化办理。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出台《深圳市优化政务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二是针对公共数据基础制度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出台《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4)》;起草《深圳市“数据要素×”实施方案(2025—2026年)》,推动编制《深圳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深圳市公共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制度文件。三是针对民生诉求改革有待深化问题,持续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和工单办理质量,起草《深圳市民生诉求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数据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我市需要根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对标衔接。二是政务服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众的实际办事需求与现有政务服务供给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匹配现象,需要进一步挖掘其在提升服务质量和个性化体验方面的潜力。三是民生诉求领域制度体系仍需完善,民生诉求办理质量、工作效率等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在系统把握学、拓展延伸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数事业发展的本领。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制度体系。国家相继出台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等20份重要文件,2025年还将陆续出台数据产权登记、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等系列制度文件。目前,国家数据领域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数据工作架构。我局将深入研究国家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密切跟进国家数据局有关政策的进展情况,结合深圳市实际开展基础调研工作,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的政策体系,完善深圳在数据领域的政策和制度建设。
(三)健全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以《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实施为契机,结合国家、省出台的政务服务相关制度文件以及深圳实际,开展政务服务立法前期调研,剖析政务服务现状与需求,为立法提供依据。加快建立健全深圳市政务服务制度文件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民生诉求法规制度建设。将《深圳经济特区民生诉求服务条例》作为2025年特区法规调研类项目,以《深圳经济特区民生诉求服务条例》调研为牵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持续优化民生诉求领域制度规范体系,巩固现有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民生诉求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