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情况。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深圳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领域落地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重点内容,坚持把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到深圳“三农”工作及帮扶协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推动全省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把握。带头学习贯彻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召开党组会、党员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6次。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学习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确保乡村振兴、帮扶协作、对口支援和合作工作依法推进。一年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3件,目前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出台《推动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法律服务超120次,为依法决策发挥了有力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细化耕地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竣工验收高标准农田7391亩,完成规划期内全部新建任务。高标准开展土壤三普,数字土壤“一张图”等创新成果获农业农村部推广肯定。二是建立健全助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出台《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深圳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指引》等制度,蓄势赋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推动“一法一条例”走深走实。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广东省促进条例,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指导合作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776户、贫困人口2388人的“回头看”工作。一体推进合作区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累计培养179名,实现各行政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合作区39个村(社区)各配备法律顾问1名、人民调解员3名,法治文化阵地100%覆盖,服务群众辐射面达2万余人。四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深圳与对口地区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在设置兜底窗口、推广‘免证办’、用地清单制等方面予以对口指导,推动办事标准、流程和时效与深圳接轨,助推将相关事项纳入两市跨城通办范围。携手汕尾打造“深汕零距离”政务服务特色品牌,推动企业线上办理业务,在汕尾市可办理417项深圳政务服务事项,在深圳可办理1048项汕尾政务服务事项,让跨城办事更加省心省力。五是强化矛盾化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修订印发我局《信访工作规定》,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局长信箱”工作规范(暂行)》工作安排,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问题集中处置、及时稳妥处置舆情等工作。制定《民生诉求“每周一议”工作办法》,畅通和规范民生诉求表达渠道,推动诉求高效公开办理。构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答复意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年行政诉讼案件1件,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答复诉讼人提出的诉求,并按时出庭应诉解答。六是主动接受监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信息,一年来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400余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办理代表建议17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4件、承办4件,汇办5件;政协提案19件,其中主办9件、分办5件、承办1件,会办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得到满意评价。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调研乡村振兴和帮扶协作工作,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充分尊重和自觉接受司法、审计等方面监督。七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把学习法治知识作为重要任务,细化落实措施,统筹抓好干部对涉农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部学法自觉性和依法履职的意识。2024年我局干部参与学法考试的参与率和优秀率均为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工程、“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等作用,积极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逐步提升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针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我局积极改进并全力提升工作成效,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切实推进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普法宣传责任。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任务的新机遇新挑战,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要求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还理解不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指导合作区依法推进农村改革力度不够。合作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力度不够。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以发放宣传册、新闻报刊等传统普法形式较多,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面向农业农村主体的常态化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巩固深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成果,努力为全省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深圳力量。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谋划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系列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指导合作区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推动合作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扎实做好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分类做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切实保障农民农户权益。
(三)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为重要依托,面向农业农村各类主体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以通俗的语言,结合身边的案例宣讲法律法规,提高普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及时性,号召群众知法守法、崇尚文明,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共建法治社会。
专此报告。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