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新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新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全局各部门按照法治建设统一部署,科学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考核评价。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局内执法、普法中心工作,将“谁执法谁普法”、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二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局内法规和事故调查科牵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协调职能,细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政府法制日常工作。三是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局内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实施计划,建立台账、加强检查,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3.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要求,扎实做好日常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二是科学谋划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制定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既有长期目标,又有阶段性安排,既具有规范性,又具可操作性,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政府合同管理。2021年5月,印发了《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所有政府合同在签署前均由法律顾问对每份合同进行合规审查,全过程监管,防范政府合同的法律风险,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查合同144份,其中10万元以下合同95份、10万元以上合同49份。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会议讨论制度,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主动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商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局内重大决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提供法治支撑。
3.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落实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的关键抓实抓细。制定实施学法计划、方案,开展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根据《关于做好新区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局内23名公务员报名参加,实现参赛率和优秀率双100%。
4.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工作。一是以“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的人员模式,多次到工矿商贸、危化、建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结合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发生在新区和周边的典型事故案例,聚焦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或时段,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落实主体责任,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下发《2021年大鹏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专班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5.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一是细化完善执法程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实效,增强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突出典型带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形成执法典型案例,每月推出一个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截至目前,已推出5个典型案例。三是科学安排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依照相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要求,构建动静结合、虚实互补的多样性执法模式,科学合理安排执法计划、方案。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强化作业场所、涉及机械伤害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
6.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执法结果等信息。二是实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按照“定性有精度,定量减幅度”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裁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在案件审查中把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基准的适用作为重点考虑项目。三是组织应急管理系统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实效,有效提升全区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7.多策并用拓宽普法渠道。一是利用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多形式普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法制宣传日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类别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紧扣普法主题,认真履行国家机关普法职责。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职能作用,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打破常规壁垒,普法工作方法活。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制作宪法宣传展板、编制普法读物、发放宣传材料、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和借助微信、报刊、网站开展推文、知识竞赛、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大力提高法治宣传在社会各层面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8.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意识。一是认真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经征求新区各单位意见后,印发了《大鹏新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明确新区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到位、贯彻到位。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书籍2000余册,组织开展学习讲座1场,张贴海报100余张。二是响应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的号召,积极开展以“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开赛以来反响热烈,截至目前,新区共1117人参与竞赛活动,人均活力值在各区位居第二,我局陈梦佳同志单人成绩位列全市第一。三是参加市安委办举办的第二届“强安杯”安全知识竞赛。新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动员辖区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通过“学习强安”App平台进行线上答题,每日统计并通报当天竞赛进度及排名情况,从而提高全民应急法治素养、法律素质和法治能力效果。四是积极参加新区教科书式执法Vlog视频大赛,并在教科书式执法Vlog视频大赛中荣获“二等奖”,以赛促学,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五是大力推广在线上使用“学习强安”APP,在“学习强安”APP开设“大鹏强安号”专栏,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法律知识。截至目前,累计发稿686篇、阅读量112392次、粉丝数27183人、互动次数3581次,791家企业已激活“学习强安”APP,激活率为100%。
9.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区应急管理局秉承程序为先、文明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素养,严格落实重大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法律风险事前防控和主动沟通,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宗,罚款金额38.35万元,其中1宗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撤回复议申请)、无行政诉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新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提升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待强化,事后公示及时性有待改善。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应急管理系统存在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仍需持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二)法治队伍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今年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回收并注销了新区应急管理系统专职安全员的行政执法证85张,执法人员数量较往年有很大程度的减少,严重存在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二是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有待提高。应急管理法制工作作为行政法一个分支,需要在相关领域长期沉淀,缺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等各业务领域的专业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是法治建设迈上新征程、打开新局面、实现新作为的突破之年,新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加强各项建设,为履行好新时代应急管理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
一是紧抓“法治政府建设”核心,突出创新、打造亮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坚守决策法律风险防范底线,高效助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执法。
(二)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保障。
(三)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继续综合运用和发挥法制审核、案卷评查等监督形式,切实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监督作用。二是全面建立和推行执法流程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全过程考核制度,确保每一宗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理。
(四)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整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综合运用科技执法、联动执法、顶格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