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在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的同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提升文件制定管理水平
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严格按照《大鹏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定管理规范性文件,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请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开展集体讨论决定、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等程序。一是新区原村民统建1+N系列政策文件。由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新区原村民统建1+N系列政策文件已按要求完成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等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二是城市更新1+N系列政策文件。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为契机,对现有的城市更新政策进行梳理,同时借鉴其他区城市更新政策文件编制的经验,按照“主从结合,干支体系”的原则,对新区城市更新政策进行修编,以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为主文件,制定土地权属认定、无产权房屋权属核查确认、搬迁补偿协议备案、实施主体资格确认审查等配套文件,建立“主文件+配套文件(1+N)”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下一步将按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印发工作。三是根据《大鹏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定,政府合同在签署前均需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并由审查人员及机构签名盖章,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法律审查相关工作,主要包括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合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政府财政性资金依法、合理高效使用。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一是将《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列为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前该项目已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方案公示、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项目相关工作继续按要求推进。二是积极开展文件列入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相关工作。2020年,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文件列入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共有四个:《大鹏新区关于规范原村民非商品住宅统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大鹏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统建办法》《大鹏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统建代建操作办法》《大鹏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统建资金扶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统建工作若干意见”“统建办法”“代建操作办法”“资金扶持管理办法”)。《统建工作若干意见》《统建办法》《代建操作办法》《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已按《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深鹏管〔2019〕20号)的要求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现已印发。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本局印发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严格规范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二是完成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系统)接口对接,做好数据报送工作。按照《大鹏新区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做好各项基础要素数据的维护,及时录入、对接行政许可数据,确保在事项完成后7日内录入公开。截至目前,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作出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予以行政许可14项,不予行政许可2项,均于7日内公示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质量
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高效完成城市更新领域审批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精心谋划城市发展。已开展13个片区的统筹研究工作,包括葵涌办事处官湖社区、葵涌中心区西北片区等13个片区, 已完成9个,还有4个正在推进。大鹏二号统筹片区规划研究也已完成。二是分步推进计划立项,加强计划管理相关工作。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8个城市更新单元的计划立项工作,包括三溪南片区等8个城市更新单元,拆除重建用地规模共计约52.08公顷,将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三是狠抓落实,积极开展旧屋村认定、土地信息核查、历史用地处置等城市更新业务。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5个城市更新单元的旧屋村范围认定工作,分别为水头、石场西等5个城市更新单元;已完成5个城市更新单元的土地信息核查工作,分别为新村岭、东一东二上塘等5个城市更新单元;已完成新村岭城市更新单元的历史用地处置工作。四是攻坚克难完成土地供应。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鹏城第二工业区的土地出让任务,实现用地供应2.61公顷。五是积极推进规划审批,拓展产业空间。开展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南澳大酒店项目区级规划审批。六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区环境品质。压缩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核发(城市更新项目)等6个事项承诺时限,完成满京华云曦花园等4个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五)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水平
做好依法行政保障的要求,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并要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审批人员通过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专业性保证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依规完成每一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积极组织学习和参与新区组织的学法培训及学法考试。如2020年度学法考试、民法典、宪法学习等;并积极参与新区开展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及旁听庭审活动。其中,学法考试参与率100%,优秀率100%。2020年,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审批人员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审批、越级审批和超时限审批的现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加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截至目前,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民法典宣传、平安建设条例、宪法等普法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行政许可法、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1.通过张贴海报,突出开展对内部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督促局各科、中心各部工作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法律意识等。2.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进企业,向相关房地产开发商分发海报、口袋书等进行普法宣传,从而扩大普法宣传活动范围,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知晓率。3.通过业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工作群转发宣传视频以及学习教育视频的形式,进一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民法典、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4.根据局制定的“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好宣传工作。除了通过展架、海报宣传之外,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举办了培训讲座,组织全局集体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及法治理念,深刻领会宪法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日常普法宣传与“12.4”宪法宣传周有机结合,营造宪法宣传周浓厚的学法氛围。
此外,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还开展了一系列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政策宣讲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九场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策宣讲,主题覆盖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统建上楼等多项重点工作,宣讲内容包括“解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聚焦城市更新项目操作流程”等;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各科(部)负责人作为主讲人赴各办事处轮番开讲,有效帮助基层进一步了解政策、运用政策,推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的不足
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提升,虽然我们在法治宣传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普法的辐射范围还不够广,宣传方式也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有所欠缺,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2021年度,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继续在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尊法用法并举,坚持法治建设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强化工作保障,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开展民法典、宪法法律、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宣传工作,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