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新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024年,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抓牢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学习好运用好蕴含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常态化开展干部讲堂、专题培训、学法考试等活动。2024年,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开展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优秀率均达100%,切实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三)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认真落实述法工作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健全完善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的机构职能体系,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机构编制保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高效务实做好社会企业服务,全面做好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指导和服务工作,全面改善投资环境。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服务企业,举办深圳市营商环境政策宣讲会,系统梳理开办企业、不动产产权转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15个方面政策内容,面对面开展政策解读与服务支持,为企业痛点、难点问题答疑解惑,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着力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制定《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构建高效的新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体系。二是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9项。
3.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按照市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政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征求新区各单位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提请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公开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4.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先后两轮深入开展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8宗行政检查、2宗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经自查,10宗执法案件均符合新区行政执法案件以及档案管理评查工作有关要求。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协议,对行政执法委托事项进行全盘梳理,绘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油气管道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编制印发《大鹏新区电力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二是积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全年共在用电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充电设施领域开展安全检查2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摸清台账底数,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6.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二是严格程序做好行政调解、复议与应诉工作。严格落实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7.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我局35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积极接入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地区生产总值等数据资源,建设政府数据开放生态。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8.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检察机关监督活动,高质高效落实各项政府督查工作。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4年主动公开资金信息、政府采购、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516条,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归集公共信用信息,高质量报送“双公示”信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双公示”数据准确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法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法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全力补短板、强弱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法治理论学习教育,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四是全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与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一是法治思维建设有待加强。主要为专业普法人员较少,缺乏“法律+”复合型人才,学法、用法、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主要为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较为单一,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以案释法宣传生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