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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5-01-23 15:4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和新区依法治区办的悉心指导下,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密围绕国家、省、市、新区各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稳步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与安排。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开展“第一议题”42次,努力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行动指南。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市、新区会议精神,认真梳理有关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城管领域法治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署推动法治大鹏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议题。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增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提升新区城市管理执法精细化水平,助力新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鹏、法治大鹏。二是紧密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署推动法治大鹏建设,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学习研讨,增强法治意识,做学法守法的带头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开展述法工作,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2024年广东省学法考试培训中,实现参考率及优秀率100%。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制定局内设机构职责调整前后对照表,积极理顺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临时建筑审批机制,印发实施《深圳市大鹏新区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筑管理办法》,完善新区已出让国有土地临时建筑申请、审批、使用、监管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夜间消费场景柔性监管执法,规范商户外摆行为,推动市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法治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4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1次,暂未发现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日常决策中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已审核各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申请22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165份,提供查违案件指导4次,参与案件集体讨论会4次,保障依法决策。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查违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制定执法数据信息常态化报送机制和修订强制拆除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新区各街道办事处与区级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行政处罚权与强制执行权及时高效衔接,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新区城管执法领域群众诉求处置工作机制,针对城管执法重点领域,重点围绕重复性诉求及分领域分类别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优化整改,实现对群众诉求的快速响应、精准处置和闭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修订查违案件审查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决定、决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四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共7场,着力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水平。五是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组织各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3次,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六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通过个别约谈企业、集中政策宣讲、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加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指导各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党组织结对共建及党员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机制,协助商户对已设立的广告、店招开展排查整治,实现辖区广告招牌“增品提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7场次,分发宣传资料5718份,接受法律咨询352人次。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已修订印发3份局专项应急预案,牵头起草1份区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整合各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管养单位力量组建应急队伍20支合计355人,开展培训15次,应急实战演练8次,发放宣传物料3000余份,切实提高职工干部安全意识,加强各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三调”联动,建立健全新区城管执法领域群众诉求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妥善推进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加强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职责。今年完成1宗涉诉案件应诉答辩工作,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来信来访、舆情投诉、民意速办等渠道的畅通,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处理群众信访、舆情投诉、民意速办等80宗,及时处理率达100%。二是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依法处理涉诉案件。2024年,收到法治督察建议书1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1宗,新增行政诉讼案件2宗,无行政复议案件,均依法按时答复、答辩,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占用城市绿地等行政许可业务审批工作共104宗申请,其中受理104宗,出证办结104宗,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审批结果同步信用平台公示,实时接受群众监督。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自新区数字化城管工作微改革以来,数字化城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数字化城管平台共受理案件32000宗,结案30198宗,结案率达94.37%。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依托“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打造城管公众互动服务中心,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案件采集和督查督办,不断提高处置效率。截至目前,共签收工单223个,已全部办结,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公众诉求的满意度为97%,案件处置满意度保持在全市前列。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得到有效改进。针对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技能亟待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工不够明晰的问题,一是印发《2024年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持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精细化水平的工作方案》,以“队伍建设,规范商场、门店外摆和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工作,执法考核,专项执法,养犬管理”为抓手,持续提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精细化水平;二是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指导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查违领域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以来,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查违领域执法工作不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但现有一些工作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情况、新环境,还需根据目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查违领域制度建设。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基层一线办案经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下放至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如水务、规划土地监察等对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要求较高,街道这方面人才严重不足,且各单位组织的培训针对性不强,统筹各单位开展培训的难度较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新区城管执法行业主管部门在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牵头抓总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城市管理服务。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统筹安排新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效,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规范管理打造服务民生的“法治城管”。

  (三)完善执法指引体系,推进体制改革有效衔接

  加强查违领域制度化建设,继续修订完善查违执法领域案审会工作规则及查违执法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查违领域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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