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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环境管理科 信息提供日期:2025-01-14 17: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我局坚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局党组会等形式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列“第一议题”56次。局领导班子带头讲专题党课,讲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7次。组织全局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围绕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开展讲法,在大鹏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上解读《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发文目录核查,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局法律顾问深度参与行政决策事务,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大项目等出具法律意见书84份。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宗,无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大领域执法力度。印发《2024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大鹏管理局执法计划》,组织参与“利剑八号”、扬尘、噪声、餐饮油烟、危险废物等二十余项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共检查行业企业3190家次,出动5792人次。立案侦查环境违法案件28宗,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1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罚款82.05万元。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监管年度计划融合到全局年度执法计划,2024年,生成日常“双随机”任务76家,已开展检查76家,完成进度100%。通过市“双随机”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3家次。三是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将大鹏新区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帮扶指导4次;签署执法承诺书76份,签署率100%,做到热情服务、无事不扰;探索使用“执法监督码”,解决多头重复检查扰企问题,已试行1家企业;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1宗,免罚金额3万元,道歉承诺从轻处罚2宗,减少罚款14.5万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双随机执法结果,公示率100%。每季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前三季度共评查案卷24宗,同比增长118.2%,评查力度显著增加。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印发《2024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方案》,落实“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要求,开展日常执法业务培训20场,开展理论知识竞赛、基地练兵等活动,在深圳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预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知识竞赛三等奖、无人机运用三等奖。六是完善环境应急机制,高效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局在省环境应急大比武竞赛、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均斩获奖项。新区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完善“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启动遥感“天眼”监控新模式,采用自主建设的遥感监测设备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实时遥感监测,并首次利用该设备数据线索发现并查处一台尾气排放超过有关限定标准的柴油车。二是加大海域智能巡查力度。搭建无人机监管系统并接入市智慧环保平台,提升海洋环境监管能力。2024年,开展无人机巡查飞行359天,执行飞行巡查任务3380次,完成海水采样69次,飞行巡查及采样总时长102854分钟。通过监管飞行巡查,及时处置海岸带垃圾、海面油污和水色异常等疑似污染情况167次,为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和高品质美丽海湾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三是落实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部署,实现社会治理和环境保护网格联动融合。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划分为4个辅助网格、2个执法网格,2024年通过网格处理各类生态环境问题407个,处理完成率高于95%。四是探索构建生态保护监管新机制。按照“职责明、底数清、分类控、科学管”的原则,通过梳理法律法规,建立管理对象分类名录库,实施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开展智慧化联动处置等方式,初步构建起立体式的生态保护监管新机制,推进生态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将监管方式从单一的陆源污染监管向多元的生态保护监管转变。五是带着环保主任去执法。针对建筑工地、工业废气、废水、核与辐射使用场所等领域开展“带着环保主任去执法”活动,持续提升大鹏新区企业环保主任的环境管理水平,夯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六是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联合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印发《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诉前替代性修复工作办法(试行)》,搭建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检察+行政”的强大合力,构建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五)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稳步推进区域环评工作。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实现90%以上环评项目审批豁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葵涌街道区域环评成果经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通过,大鹏、南澳区域环评稳步推进。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1+8+20”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行动,对接辖区内1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和技术“一对一”帮扶,高效服务重点企业开工建设、合规运营。探索实行餐饮“红黄绿分区”,研究、制定大鹏新区不适宜开办餐饮服务项目位置信息表,引导企业合理、高效选址。联合大鹏法庭、大鹏检察室举办企业环保合规讲座,指导辖区内企业环保合规建设。三是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积极协助企业完成12宗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四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五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办事流程等,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率达100%。六是依法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实现环境信访件按期办结率100%,民生诉求满意率100%,领导包案化解率100%。全年未发生涉生态环境重大信访件、突出群体性事件、规模性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环境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六)“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是强化内部学习,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日常工作要点,通过主题党课、技能培训等形式共组织开展7次法律法规、执法技能学习。二是开展企业帮扶培训,举办法治讲座、现场培训、座谈会等活动11次,向企业宣讲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风险应急管理、执法管理要点,促进企业管理规范,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三是举办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全国生态日宣贯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宣传,向社区群众、中小学生普及通俗易懂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四是持续打造宣传品牌。2024年8月14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大鹏新区发布了低碳IP形象——碳小鹏。“碳小鹏”表情包也正式上线微信表情商店,致力于推动形成节能、降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2024年12月2日,“普法流动小站”系列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走进校园,一场生态法治小课堂在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小学敲响上课铃。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执法工作方面存在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检查程序不够规范,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有关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审批管理,把握好每个执法环节,切实维护程序正当。二是开展执法比武,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场,举办理论知识竞赛、基地练兵等活动,确保执法人员全覆盖,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执法规范化水平,并在深圳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得一定成绩。三是加大案卷评查力度,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依法依规。案卷评查数量显著增加,同比增加118.2%;评查案卷的同时考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评查内容更加全面。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成因

  我局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缺点与不足,在部分执法监管领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局一线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不足,难以做到执法监管全覆盖;另一方面,近年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专业性要求强,且基层执法工作节奏明显加快,时间紧工作量大已成为工作常态,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水平,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做实做细法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构建生态法治宣传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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