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起步之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21年度法治宝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工作专班, 研究制定《宝安区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联合区人民武装部、区司法局及区普法办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文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我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印发相关宣传资料5万余册。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局党组会、党支部会、专题学习会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区六届六次党代会报告精神,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具体措施》,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未来五年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相关责任和要求。研究制定《邀请退役军人独立单元嘉宾参加重大活动办法》落实功勋荣誉关爱表彰制度,规范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流程。研究制定《宝安区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工作规程》对重点优抚对象每月100%走访作出制度性安排,常态化开展对退役军人老党员、老战士、伤残军人、军烈属等有功人士的慰问、救助、关爱等工作。
(二)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切实规范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结合工作实际,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主要包含研究并制定支持部队建设,解决实际困难相关采购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将相关文件征求意见送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一系列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修订后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三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顾问的资质,职责和工作要求。聘请上海市海华永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为全局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发挥法律专业机构其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局本年度以局名义签订政府合同,均严格执行区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在签订前送我局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公正文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宝司〔2019〕18号)以及《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宝安政府在线、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权限清单、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权利救济渠道等信息,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要求相关科室如有执法案件信息,务必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严格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后公示,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缺少全面性。全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学习不够,在加强沟通、协同推进,及时反思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不足,需要在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加强,推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二是宣传缺少新颖性。缺少案例分析,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工作、学习和生活不足,素材及方式方法等不新颖。三是普法缺少特色品牌。作为新成立的单位,各种经验不足,在丰富宣传阵地、生动案例和组织动员相关媒体等方面发动不足,缺少普法宣传的机制创新和主要亮点。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今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局党组会议常态化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全面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学深悟透弄懂《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全力推进宝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局党组已开展法治理论学习4次,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全面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先后在宝安“民生访谈”、“市民热线”等栏目开展有关政策解释和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局官网、区广电、宝安日报等各种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退役士兵相关政策,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和执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街道和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开展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目标,将“六个一”贯彻到底,服务好我区退役军人,将普法深入到广大退役军人。在通过移动客户端向我区退役军人宣传相关优惠政策时,结合与该群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同讲解,将普法惠及每一个角落,真正做到普法全覆盖,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普法水平紧跟时代发展。推动《保障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加深社会各界对《保障法》的理解。将宣传保障法与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等生动故事,宣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和家国情怀,宣传退役军人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优秀成果等结合起来,增强宣传实际效果,纳入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重点内容。三是抓实基层工作,努力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立分片联系制度,对各街道进行分片联系,指导、督促、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基层落实。抓好规划保障,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成果,组织开展5个300人以上退役军人社区服务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全面优化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接待环境,打造老兵工作室、法律服务室、老兵议事厅、心理咨询室、谈心谈话室等集多项功能服务于一体的“退役军人之家”,制定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和“一站式”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能力标准化水平。新安街道健全服务站功能布局,增添置设施设备,面积1600多平方米;福海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办公环境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沙井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周坚持召开社区服务站工作会议,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区三级服务保障机构全年共接待退役军人3944人次,其中现场接访1645人次,电话接访2299人次,提供心理咨询49人次。联合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工作,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自挂牌以来,共为36名来访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切实用法律武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推进我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继续强化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思维抓牢抓实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三是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握新时代脉搏,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普法模式,增强普法的敏感性、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