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 > 宝安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20 14: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我局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优化体制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1.领导率先垂范,践行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建立完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长期坚持利用局长办公会、局党总支和全体干部大会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新思想,研读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环境保护系列新修订法律法规。二是开展系列有特色的内部学法活动。2021年以来,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0余期;开展《行政处罚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系列培训会,同时深入辖区各街道针对性开展“法治微课堂”15期。

  2.深化综合改革,夯实先行先试改革成果。全市率先开展啤酒行业生产废水委托处理试点工作,每年为企业节约了约300万的治污成本。在沙井街道暨国际会展城片区试点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并同步构建区域空间评价信息化系统,为企业提供智能选址、清单登记等服务,90%以上项目将无需编制环评文件。

  3.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度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负责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日常法律事务,参与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和修订工作,为重大事项及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并提供法律意见。2021年,共审核合同约186份,为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疑难事项、修订制度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4份,参加行政处罚会34次。

  (二)监管服务两轨并行,做到依法行政

  1.严格环保执法,强化日常监管一是持续开展“利剑”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以大气、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土壤等五大要素为执法要点,分解为24项具体执法任务,重点对排污口、涉水固定污染源、小废水、“散乱污”企业和建筑工地、水源保护区等加强管控,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严密监控排口水质,对废水超标排污、废水废液倾倒、直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从重查处。二是持续开展散乱污整治工作。加快建立散乱污长效管理机制,在各个节点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以散乱污动态清零为工作目标,前期完成了5803家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今年以来我区抽查散乱污企业共82家,已完成整治57家,剩余25家跟进整改中。

  2.优化审批服务,开辟便民通道一是推行1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一次性告知”“企业零跑动”制度;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常见豁免类建设项目清单》,依法对30个大类、68个小类别的建设项目实行豁免;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助推重大项目。2021年以来,提前介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积极组织环保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评审等,压缩环评编制时长;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三)“刚柔并济”抓办案,做到违法必究

  1.坚持宽严相济,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在办案过程中区分案件性质、情节,遵循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确保宽严有据、宽严适度,防止机械办案。截至12月14日,我局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84宗,处罚金额1762.4万元,减轻处罚22宗,采取查封、扣押措施58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0宗,涉及金额约1006.84万元。

  2.依法移送案件,落实两法衔接不断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21年,我局共向司法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宗,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3宗,对环境污染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四)做好复议诉讼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行政诉讼、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职责,化解行政争议。截至12月13日,共处理行政复议36宗,8宗维持,1宗被撤销,7宗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宗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收到起诉状8宗,其中行政诉讼7宗,民事诉讼1宗,已开庭9宗,未开庭2宗;已判决15宗,14宗胜诉,2宗和解,1宗败诉。

  (五)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数据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公示制度,按时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二是完善执法数据管理,动态更新执法主体信息,确保执法案件全面入库,应录尽录,应接尽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2022年,我局将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系列措施。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优化完善正面清单管理;转变监管方式,采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采样等远程监控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

  (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打造全链条信息化监管平台

  一是持续优化污染源在线监控智能平台,依托45个污水管网监测点位、414家工业企业实时在线监测设备等信息,建立管网-园区-企业的智能溯源排查体系,实现违法行为自动侦测、远程反控分析,精准溯源打击超排偷排。二是依托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深度融合指挥调度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将预测预警、群众投诉等重大环境事件与指挥调度衔接,及时启动执法检查。

  (三)创新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效果

  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运行机制,梳理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编写案例月报、执法指引等对执法活动进行指导。组织策划多样化宣传活动,举办“生态宝安 普法先行·3”系列普法宣讲;结合“6·5”世界环境日、“6·17”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特此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