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宝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带头学法讲法用法。通过局党组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10余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开展全员学法考试,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构建多元普法宣传新模式。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宝安电视台《局长说法》,权威解答劳动用工热点问题。举办人力资源政策法规讲座和案例研讨会7期,面向企业管理人员精准普法。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活动6场次。在宝安日报、宝安电视台开展根治欠薪主题宣传,通过“湾区人才港”微信公众号及时解读人力资源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细化57项年度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督查、半年有汇报、年底有考核。配强法治人才队伍,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局主要领导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现场“述法”,班子成员将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二是突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涉营商环境、涉机构改革等专项清理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1家法律顾问单位、2名公职律师,协助对合同协议、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性文件等开展法制审查,对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配合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在劳资纠纷领域率先建立法律咨询专家库。
(三)不断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新修订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范,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制度,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精神,集体讨论决定全局“三重一大”事项。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将举办宝安区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和推进外籍人才服务便利化、建设国际人才服务创新港等3个事项确定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听取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三是坚持开门决策提高透明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或制度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政务服务全面提速提效。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全局120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粤省事”和“i深圳”,全部实现“网上办”“一窗式”办理,其中103项实现“全网通办”,112项实现“一次办”,18项实现“就近办”,11项实现“秒批”,10项实现“马上办”。设立服务企业工作专班,涉企的就业、人才政策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宝i企”、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在“宝安政府在线”公示139项权责清单,严格执行人力资源行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企业合规建设试点任务,出台人力资源领域行政合规指引80项,制定自由裁量权清单56项。开展2020-2021年度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评审工作,160家企业获评。
(五)劳动用工领域执法监管成效显著。一是完善新型劳动监察执法体系。严格落实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4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4次。推行柔性执法服企助企,对劳动用工方面的轻微违法行为灵活采取行政指导、督促整改方式。二是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统筹各街道、各部门力量解决欠薪突出问题。加强与区财政、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分账制,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宗,公安机关全部立案。推进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纳入速裁程序。用好欠薪垫付机制依法快速解决欠薪难题,使用市、区欠薪保障基金为员工垫付欠薪。
(六)创新依法治理模式获各级领导肯定。一是依法治理劳资纠纷获充分肯定。成立宝安区涉劳资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区性劳资纠纷排查例会,统筹10个街道、18个职能部门,累计排查企业2万多家,99%劳资隐患成功化解在街道、社区。有效处置多起重大劳资纠纷案件,维护了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获各级领导充分肯定。二是深入推进“党建+工建+诚信+和谐劳动关系”共建模式。发挥典型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健全区党建百强企业和守法诚信企业内部劳动纠纷调解处置机制,依托企业党组织、工会搭建劳资关系协商平台,进一步深化劳资纠纷源头治理;通过共建活动平台、分享工作资源、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二是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本年度新增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0宗,已审结的全部胜诉;处理行政复议案件8宗,全部维持原行政决定;收到检察建议书1份,已按期落实并书面答复。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人力资源招考招聘、评审认定、奖补发放、执法决定、仲裁送达、大额采购等一律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告公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法治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带头尊法学法用法,通过局党组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宝安电视台《局长说法》栏目宣法讲法。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持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配齐配强法制科工作人员;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并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现场“述法”。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主持修订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范,带头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规定。四是牵头调处多起因疫情、搬迁、破产重组等引发的重大劳资纠纷,获区委区政府嘉奖。带头出庭应诉2次,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宝安区作为工业大区、劳务工大区,区内企业数量多、用工规模大,人力资源领域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在疫情和经济形势叠加影响下,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资矛盾多发,劳动监察执法和劳资纠纷调处压力大。二是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合规意识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下一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补齐短板,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为宝安“双区”建设提供坚强人力资源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升人力资源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健全劳资纠纷依法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党建+工建+诚信+和谐劳动关系”“政府+企业+商协会+行业协会+劳动者”等多元化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建设,构建法治、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三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从“线上+线下”、“执法+普法”同向发力,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职工,努力打造人力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服务品牌。四是深化劳动用工企业合规建设。制定劳动用工领域合规管理指引,优化重点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