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信访局以“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为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畅通信访渠道,提升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助力法治城市示范贡献信访力量。现将2020年度宝安区信访局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化解信访问题。2020年,宝安区信访局继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化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合法合理的诉求。一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化解信访矛盾,组织各部门、街道深入研究信访事项,以法治思维分析诉求是否合法合理,提出依法解决路径和具体措施,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容易引发倾向性、苗头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甄别扰乱信访秩序的违法信访行为,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立信访诉求人民和行政调解委员会,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除继续坚持驻厅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解的经验做法外,我局2020年进一步借助法律力量解决信访事项。一是加强与区法院的诉前联调合作;二是做实人民、行政调解。2019年12月成立区信访诉求行政调解委员会和区信访诉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印发《区信访诉求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办法》和《区信访诉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办法》。组建区信访调解工作专家库,除配备专职调解员外,还会将经验丰富的接访员发展为兼职调解员,并且由一定比例的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等担任调解员,依法依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专业领域人才的作用,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在及时有效化解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将“法治信访”理念落到实处。
(三)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一是借助律师力量,在诉求分流、案件调解、政策解释、法律咨询及援助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二是在人民来访接待厅设立普法宣传角,定期对电子宣传屏内容进行更新,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三是根据区普法办《“弘扬宪法精神,助力法治城市示范”2020年宝安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和法治信访宣传工作。向群众发放《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50余份,将依法信访理念宣传到基层,提高群众依法逐级信访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和学法常态化,深入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意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法治信访”理念。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完善内部监督。在信访局工作中,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依法依规推动案件化解。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一般性事务自我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务,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征求意见、协调解决,与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互相配合不争权,相互信任不猜疑,相互支持不拆台,相互体谅不推诿。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等问题,接下来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扩大宣传半径,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成效。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发挥“两个调委会”在化解信访问题的作用。一是行政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区人民来访接待厅平台,发挥信访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继续做实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协调联动、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三是区信访局将加强与各街道、部门的联动,各街道、部门指定信访专干担任行政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兼职调解员,负责访调对接、协作调解等工作。
(二)加强法治信访的宣传力度。坚持“线上+线下”法治宣传,一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信访宣传教育中的运用,通过定期推送“法治信访”专题的美篇,以及在人民来访接待厅播放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主题的信访微电影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信访”理念,提高普法实效;二是继续充分运用人民来访接待厅普法环境,在来访场所张贴信访相关法治宣传照片、海报,向群众派发法治宣传手册等,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树立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