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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宝安区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14 14: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要求,按照《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工作部署,认真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部署“法治宝安建设”工作。按照市“法治深圳建设”、区“法治宝安建设”工作要求,对照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法治宝安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水务局落实<2020“法治宝安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表》,细化工作内容,划定责任科室,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考核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抓实抓细,今年以来我局加强部署统筹,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水务局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及《宝安区水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三是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为规范我局水务行政处罚审议程序,提高行政处罚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水务局行政处罚审议制度》;五是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六是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七是为规范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水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三)强化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通过会议集中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三是圆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四是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培训讲座,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今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局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以案释法”专题讲座活动。同时,为切实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典型问题,我局专门组织了行政检查专题执法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项工作。2020年,我局制定并上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有三项,其中一项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即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另两项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是:《宝安区水务局采购管理办法》项目、《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项目。本年度全区共有5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我局承办的西乡河、沙井河、沙福河等碧道建设项目既是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又是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前,我局上述三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所有制定程序。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我局严格落实执法主体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规范公示方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件均已按照公示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制定《宝安区水务局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宝安区水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设立听证室,实现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听证、审核决定、送达等环节全过程记录留痕及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由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

  (六)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水务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水务行业监管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各业务科室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并将清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联合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七)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加强局属各单位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我局组织开展了两场全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由局法律顾问和局属各单位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案卷互评,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解析和通报后形成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报告,报区司法局备案。

  (八)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2020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共5宗,其中1宗被复议机关撤销,1宗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宗维持,1宗正在审理阶段。对于行政复议案件,我局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依法严格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九)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1宗,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案由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十)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1份检察建议书,已按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落实情况。

  (十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督查。为进一步落实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对尚未完成任务的科室进行通报督办,要求局属相关单位、部门按考核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十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一是利用新媒体、微博、部门网站等多种传播介质打造立体宣传网络,对我区水务工作的典型经验、成效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二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为契机,举办“新时代宝安水经注—宝安区水污染治理四年攻坚战巡礼”大型图片展,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参与宝安电视台《局长说法》电视专栏,围绕《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历史背景、实施情况、典型案件、我区河道治理成效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四是自行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免费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和有奖问答等方式,面对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是学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局干部职工自主学习仍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二是普法效果仍不显著,群众对水行政法律法规了解不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各单位各部门为主体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坚持局党组会议化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强化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四是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一)提前谋划,认真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切实提升普法效果。

  专此报告。

  宝安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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