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区依法治区办部署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度法治宝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修订后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针对当前优抚优待存在标准不一、程序不一,党政机关关爱分散,或遗漏或重复慰问,导致相关人员跨地区、跨群体攀比等问题。严格落实区六届五次党代会报告精神,调研起草慰问救助的工作制度,推动尊崇军人形成制度性安排,不断健全优待关爱体系。印发《宝安区关爱英模及优抚对象工作规则(试行)》,常态化开展对英模、伤残军人、军烈属等有功人士的慰问、救助、关爱等工作,营造全区人民崇尚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目前,已制定工作制度28项,形成以局党组为核心的领导决策机制,营造“担当、规范、高效、廉洁”的机关文化。
(二)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切实规范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制定《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主要包含研究并制定《宝安区退役军人临时困难帮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宝安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责任清单》 《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困难帮扶救助暂行办法》等三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将相关文件征求意见以及送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一系列程序。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顾问的资质,职责和工作要求。聘请上海市海华永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为全局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发挥法律专业机构其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我局本年度以局名义签订政府合同,均严格执行区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在签订前送我局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公正文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宝司〔2019〕18号)以及《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宝安政府在线、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权限清单、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及监督方式和权利救济渠道等信息,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要求相关科室如有执法案件信息,务必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严格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后公示,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意识有待强化。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加强,重视不够。需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注重正面激励,让全局学有榜样,行有镜鉴,做有模样,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经验不足。作为新成立的单位,需要在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加强,推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三是宣传力度不够。法治警示教育素材及方式方法等不新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需进一步紧盯重要节点,瞄准突出问题,做到日常警示教育和随机督查相结合, 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惩戒警示作用。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局党组会议常态化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全面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局党组会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目前,局党组集中学习71次,摘集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指引手册、工作菜单等各类学习材料4.8万余册,印发全区退役军人工作系统,学深悟透,作为根本遵循。二是积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全面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参加宝安广电举办的《局长说法》 《民生访谈》以及宝安日报社组织的《市民热线》等节目,就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向听众朋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借助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融媒体法治平台以及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共建法治社会、共享和谐宝安。今年,我局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请示上级部门,同时积极对接家属,协调部队,依法依规解决我区1名退役士兵因评残问题滞留部队未及时移交安置问题。三是认真开展联动工作,全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设立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调解室,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的退役军人调解委员会,依托法律顾问和业务科室,着力开展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的行政调解工作。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指导街道和社区开展“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等工作,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聘任优秀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辅导员,建设“老兵工作室”和“行政调解室”,引导退役军人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全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局领导参与调解23人次,科室负责人参与走访调解29人次, 缓解尖锐矛盾案件4宗,将问题解决在基层。4月1日,积极组织松岗街道,成功调处一起退役军人经济纠纷案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两个《意见》,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推动我区退役军人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机制,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畅通监督反映渠道,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同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