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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01 16: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 全面落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0年1—12月份作出处罚435宗,罚没金额452.64万元,实施行政检查6569宗。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将所有执法事项列入双随机检查专业目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2020年完成本年度国家抽查任务906宗,完结率为100%,立案处罚8家。

  2.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制定《宝安区卫生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管、调阅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和调阅,严格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音像资料上传。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全过程记录业务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言谈举止等一切执法活动合法、合规。三是落实执法记录仪全区卫生监督员逢检必用。实现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均有据可查,做到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达到“无记录、不执法,无记录、不处罚”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全区卫监部门已录制1万5千余条音像资料。

  (2)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印发《关于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流程的通知》,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行严格规定,单位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做出前均由法制机构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促进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认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任务,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行政执法收集录入工作。

  3. 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针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局领导班子实行集体讨论,确保公开、公正、合法地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

  4. 着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12月16日制定并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根据文件规定,本单位政策法规科负责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安排公职律师开展审查。经梳理,我局2020年未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无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文件。

  5.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结合日常监督实际,利用139系统功能,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合理调配现有执法资源基础上,实现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全年领取国抽、市抽任务906宗,目前已全部完成,完结率为100%,立案处罚8宗,发现问题并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部门案件76宗;参加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4次,共检查8家监管对象。

  6. 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合同管理和本局内部控制制度,以本单位名义与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订立的合同,均在签订前经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单位法制部门开展法制审查。做好统一编号,统一备案,2020年本单位共签订合同340份。

  7. 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每年度购买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提供疑难问题、复议诉讼代理、合同审核等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确保行政工作合法性。落实公职律师管理,本单位现有公职律师2名,在行政复议、诉讼应诉、疑难问题、合同审查、普法教育等做了大量的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参与庭审,了解行政行为实施真实状况,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8. 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制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0年随机抽查各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卷宗18宗,其中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案卷各6宗。经对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综合评查,结果显示,处罚案卷总体上能做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程序文书齐备,体现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健全完善医疗纠纷“三方联调”工作机制。重新理顺应急、信访、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配合)各项工作,筑好三道防线,建好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制定《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委员会,通过行政调解及时化解争议纠纷,力争将争议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内、化解在初始阶段,截至目前,已有2宗纠纷通过行政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向。

  2.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本单位将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局法制科牵头,协调业务科会同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研究把关,确保我局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质量,我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6宗,其中维持行政行为决定5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其中维持行为判决4宗,未出判决结果2宗。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制度,2020年共有4宗案件完成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任务。

  3. 完善信访制度,畅通调解渠道。建立信访投诉管理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受理信访投诉。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各责任科室。2020年,我局共接收信访案件约3300余件,均按时按规范调解处理,未出现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

  (三)加强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提高办事效率

  1. 推进“放管服”审批事项精简。深化行政审批模式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项精简和取消,共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材料33项,事项办理事项压缩达92%,压缩时间由原来的738个小时,压缩至47个小时,压减691个小时。

  2.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以“智慧宝安”互联网+建设为统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再造审批服务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申报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推进一门式一网式“两个100%”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实现“统一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力推“网上办理”业务,通过宝安通APP、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多种申报途径实现了事项零跑动、无纸化网上申办,实现所有事项资料、证照双向邮递。2020年止,推动“即来即办”、 “秒批”等政务服务创新改革,即来即办率达到87%, “秒批”事项10项,通过邮寄方式实现56个事项的“材料通办”。

  (四)着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1. 加强法律法规社会宣传。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18个各医疗卫生单位作为普法工作队伍 ,推进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提高卫生健康、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等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录制《局长说法》栏目,在线为社会大众介绍艾滋病防护知识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法律条款。

  2. 组织参加宪法法律等学法活动。一是在年度内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平台,达到参考率100%和及格率100%。三是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达到参考率100%和优秀率98%的标准。

  (五)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出动卫生监督员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社康中心等公立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酒店的疫情防控进行100%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至今未出现医务人员新冠病毒感染院内感染病例。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后,制定宝安社会办医疗机构复工指引,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同时,实施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对校园、看守所、戒毒所、救助站、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疫情期间,共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监督检查11335次,下发防控监督建议书2271份,指导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各项措施实施到位。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不够浓,部分科室、下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不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进一步向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铺开。二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6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其中涉案类型中行政处罚占例较大,主要原因是执法对象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认同感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三是执法行政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未形成规范的行政执法档案整理流程,与省、市每年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特别是案卷归档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0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紧抓“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国家、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求,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加强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强案卷内容管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同时,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高监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管理。厘清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责任主体,理顺归档流程,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水平。

  (四)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大调解”机制。理顺应急、信访、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配合)各项工作,筑好三道防线,建好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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