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航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实现航城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航城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党工委、办事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全面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航城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法治宝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成立了航城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航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王立萍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街道领导任副组长,街道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相关驻街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设立固定的法治建设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航城街道司法所,全面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依托航城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航城街道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审查办法(试行)》《航城街道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方案》,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落实法律顾问常年聘请制度,为行政决策及重点、疑难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支持。截至2020年11月24日,航城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收法制审查文件1040件,为街道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486份,回复相关部门函件42件,审查合同410份。完善航城街道法律顾问、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内部法制审查机制。航城街道法律顾问及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建言献策、提供法律意见,参加街道工作会议或行动22次,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根据《航城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规范了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明确了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须采取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在经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前,须由街道法律顾问、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进行合法性审核;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设置须有有效期、须统一编号、须在政府网站等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并及时解读,及时备案等详细内容。
2020年,航城街道未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事项,未存在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执行及超时效、失效未清理问题。航城街道于11月12日至25日在“宝安政府在线-民意征集”专栏网站公布《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征求〈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计收到市民朋友意见反馈3条,并于11月25日在“宝安政府在线-民意征集”专栏网站公布《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征求〈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
(二)信息公开透明,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航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作为常态性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全面梳理航城街道各部门权责,编制权责目录、内容、办事流程,明确各项职权的程序、办事依据、相应责任。依照上级统一要求,优化权责事项流程、缩减服务事项时限,简化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避免和解决职责不清、交叉重叠、责任推诿、矛盾上交等问题,真正服务于民。
二是建立航城街道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工作台账制度,参照区领导工作台账模式,制定航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一周工作安排表、一周工作台账,全面记录当周工作情况,并通过台账制度,对各项工作是否依法依程序开展进行有效监督。
三是完善航城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知、判、议、决、督”工作模式,凡涉及重要事项、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等,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经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应进行实施后评估。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告栏等途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工作,做到决策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有效接受公众反馈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2020年航城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共48项,计划总投资约4.0395亿元。各项目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等前期工作,在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并按规定公开征集公众意见。
(三)提升服务效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做好宝安区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项服务群众工作,开展“一门式、一网式”“两个100%”(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审批)政务服务模式,将309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宝安区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多元化、线上线下同质化、服务效能可量化、政务管理智能化的目标。截至2020年11月24日,航城街道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1065宗、发证9979件、咨询137969次,按时办结率100%。24小时自助服务区港澳通行证签注2609件、社保自助办理4802件、交通违章自助办理89件、身份证自助领证4290件、身份证自助申领3件、市自助终端办理36件。
二是协助区行政执法部门在省平台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可留痕监督管理;案审部门及法律顾问认真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对拟不予处罚、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情节复杂、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提请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0年版)》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案卷管理。所有执法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依据正确。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处罚决定作出履行法定审批流程,落实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官网显著位置公布电子信箱,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
(四)强化民意互动,依法接受制约和监督。
一是积极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公开监督电话,在“宝安政府在线-航城街道办事处”专栏网站上公布了单位名称、地址、投诉监督电话(85905146)及主要职能;在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黄田公园等各种主要对外的办公场所、窗口及群众活动场所公布办公时间、监督电话(服务电话)。
二是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航城街道人大工委及人大联络站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同时,由航城街道督查室跟进市、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跟进社区人大联络站反映问题的处理。2020年以来,航城街道共收到市、区人大建议54件,其中主办4件、承办1件、会办49件,均已按时答复,答复率100%。
三是建立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机制。2020年度,未有要求航城街道配合落实的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未有行政复议案件;有行政诉讼案件4宗,目前均在审理中;未有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况。
(五)抓好法治宣传,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广东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全年有计划积极组织学习宪法、学法考法工作,全街道应学考人员101人,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二是按照市、区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通过“法治讲堂”“以案释法”讲座等形式丰富的普法模式将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到不同的受众中,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截至2020年11月24日,航城街道在学校、企业、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讲座11场、宪法日宣传活动9场,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5场,直接受教育人数7150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24238份。
三是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立法工作联络点的相关工作。航城街道作为市政府唯一的街道级“立法工作联络点”,工作室设在街道司法所。自挂牌成立以来,司法所积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立法,积极为政策制定建言献策;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积极总结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全力吃透各类法治文件精神,积极调动相关部门力量,2020年以来,先后处理立法征求意见稿7份,推动立法更加科学、合理。
二、不足和原因
航城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辅助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难免出现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有待提高;二是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由于工作任务繁重,难度大,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过程有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
三、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航城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推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一)充分发挥航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推进辖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航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工委、办事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航城街道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八)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九)对上年度航城街道法治建设领域的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期督查落实情况。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总体目标之一,推动航城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核心作用。航城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街道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大法治建设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大立法草拟稿征求意见力度,向市、区提出需修订或变通的立法参考建议;继续规范街道法律顾问管理、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议题、案件、制度等领域的法律审查和风险把控,健全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指导社区工作站依法依规履责;加大普法力度,联合社区法律顾问,定期举办“以案释法”讲座等活动。
(三)继续优化行政服务。推进“管控通”“宝安通”“政务通”智慧建设应用,完善“区-街道-社区-小区”四级政务光纤网络体系;以5G商用为依托,根据5G应用场景建设需求,加快启动“5G+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智慧政务服务,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区党委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说事评理”模式。以“人民群众解决人民矛盾”推动基层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在法治意识觉醒的前提下,自发参与到各类社会组织中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利,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集体意识和行动自觉。
(五)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注重“执法多数”,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以“主体多数”为重点,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分类引导,因群施教,深入推进“法律五进”,让法治成为航城街道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