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梳理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规范性文件情况。2020年度,我局无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是我局已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一份,为《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我局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已按《规范性文件档案归档标准》立卷归档。
(二)行政决策事项情况。
1、我局制定并公布了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3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今年无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3个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草案,听取公众意见。3个事项都收到了公众反馈意见,我局根据采纳的公众意见对草案进行了相应修改,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3、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我局法规和宣传科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4、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
5、3个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我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6、行政决策已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行政执法情况。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评查工作。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效落实,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审核和管理制度》,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贯彻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对全区案卷开展每周通报15次、专项通报3次,季度评查4次,共计评查案卷214宗。四是我局已在局网站公示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五是我局委托律所进行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查。每份合同签订前都必须履行审查程序,并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全年共审查合同173份。
2、及时完成执法数据信息平台(系统)报送。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我局已及时维护执法主体信息,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全体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网上执法培训及考试。执法数据已及时、全面入库。二是畅通执法投诉渠道。我局已在明显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已在局网站明显位置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保持通畅,对举报投诉信息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处理。三是严格依法履职。我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情况。
(四)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1、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时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工作人员主动配合案件审查。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依法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今年收到行政复议1宗,没有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撤销。
2、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2020年度行政诉讼共27宗(已开庭审理2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7宗,其中行政首长出庭3宗,胜诉17宗)。
3、我局今年收到1份检察建议书,已及时书面回复并落实。
(五)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1、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学法活动。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局领导班子开展了二期学法活动,分别为《学习民法典一》和《学习民法典二》。
2、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1宗。
3、我局将按规定在本年度11月底前向区政府提交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我局政策解读方式主要为图片和文字,多样性还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0年,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开展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一是亲自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二是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三是维护司法权威,行政诉讼案件安排局领导出庭应诉17宗,党委书记出庭3宗,全年没有复议被撤销和败诉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补齐短板、强化弱项。2020年我局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通过网站、报纸等平台,用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