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工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听取4家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50家单位完成述法,提交报告349份。印发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落实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区委主要领导对依法治区工作指示“重实效”,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对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望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法治督察和涉外法治建设督察,研提专项法治督察线索。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4项。设立联合调解工作室推进深中区域交流。申报法治深调研选题8项,纳入市级课题2项。
(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3407名领导干部完成学法考试,100余人次参加旁听庭审。开展“局长讲法”4次。组织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实施“雏鹰计划”“沙场秋点兵”等活动。定期开展行政复议业务交流。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成效显著
(一)优化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疾控、综治等机构,规范25家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配合调整前海权责清单。编制街道基本、配合、收回履职事项清单。完善“一门一窗一次”体系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适用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办理事项19单。实施企业风险分类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高效办成一件事”中餐饮及商超事项办理量全市第一。政务服务群众满意率99.98%。深化“1+1+6”政务服务和“AI+政务服务”,秒批、跨域通办等1045个事项落地,“数据×AI”民诉智办项目获省一等奖。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公平竞争大数据系统审查文件83份、发出建议10份。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件18宗。实施“信用+审批”。畅通政府失信投诉渠道。政府合同“履约零违约、涉诉零记录”。开展政企对接服务12次。举办合规培训10期,发出合规建议书逾千份,相关工作获《法治日报》报道。建成“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办理商标、专利等侵权案件132宗。健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体系,防范政策“合成谬误”。
(三)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印发地下在建隧道工程异常工况引发的次生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工作指引,修订53份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地面坍塌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开展地面坍塌防治工作培训。妥善处置“4·25”深莞隧道作业面异常事件。
(四)提升法治政府智慧水平。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政务一码通”集成服务应用935项。开发“数据订阅”功能,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保护个人信息。探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前海港澳e站通”。“宝i企”平台入选省政务服务创新解决方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配合开展立法工作。助推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整合优化,完成22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调研,梳理意见建议24条。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新增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区政府文件8件,均备案。市平台归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2件,其中区政府文件45件。出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等重要领域政策文件17件。梳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200余份,对与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一致、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政府物业管理规定等5个决策事项和2个听证事项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事项进展及时调整、公布目录。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各项程序,推进决策事项全面正确执行,对1个事项进行实施后评估。完善首席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室审查合同98份、审查决策和重大项目97份、出具其他法律意见2661份。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启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开展案卷评查4期,抽取案件520宗,督促落实“三项制度”。办理执法投诉52宗,实地督导24次,发出提醒函12份。组建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畅通执法投诉途径。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企检查、处罚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相关经验获司法部平台宣介。推广“行政执法监督码”,基本实现扫码入企全覆盖。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梳理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回收事项衔接要求。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打造“1+2”综合监管场景。建立跨区域河流执法协作机制。开展深莞生态环境交叉执法6次。生态环境部门创新开展非现场执法3.43万家次,立案114宗;卫健部门探索智慧管理引入“深小宝”AI助手。“执法+”移送涉刑案件20宗,行刑反向衔接501宗。编制执法典型案例16篇,推动“以案释法”。出台规范涉企市外异地执法工作方案及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指引。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市“双系统”显示,行政检查案件1.25万宗(涉企检查0.67万宗)、行政处罚案件0.39万宗。完善裁量基准,适用“减免责清单”案件953宗,推进柔性执法。开展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源头治理、3•15晚会曝光问题整治及水电燃气违规加价治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证申领培训,持证人员1493人,配足法制审核人员。新增听证员160人。开展场景式等执法培训165场次。通报表扬坚守执法二十年人员。卫健部门参赛项目在市“沙场秋点兵”竞赛中获佳绩。
(五)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构建“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协作监督机制,开展5项专项监督,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6份。办结人大建议84件、政协提案335件,满意率100%。落实区法院司法建议9份、区检察院检察建议6份。完成审计项目。跟踪政府督查事项1329余项,开展督查80余次,及时发布督查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万余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600余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
五、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一)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制定复议与“三调联动”对接方案,构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赋强公证+仲裁调解”平台。区司法局获评“全国调解宣传工作突出集体”。出台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任命行政复议官。办理复议案件2166宗,复议首选率超90%。办结1875宗,办结率86.6%,直接纠错30宗,纠错率1.6%。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32.4%。复议后争议有效化解率92%。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08宗,同比增长2.18%,结案161宗,败诉率3.7%,较去年降低0.8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5次。获“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整合行政调解资源打造“i调解”平台。办理行政调解60余宗。政府采购投诉案件作出行政裁决24件。
(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出台涉外法治“1+2”系列文件。组建涉外法律服务顾问团。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推出法律服务领域“凤凰英才岗”评聘活动。举办法治服务讲座14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万宗,服务1.57万人次。“宝AI法援”提供线上咨询1.3万条、服务71.9万人次。
(三) 增强社会法治观念。62家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全过程评议5家。开展普法活动285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六、2026年工作安排
2025年,宝安区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质量,针对法治督察发现的问题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全面整改,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数字技术融合程度需进一步加深;三是法治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与新时代要求相比仍需强化。为此,2026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走深走实,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做好街道履职执法事项衔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广执法监督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编制执法典型案例。完善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行政执法、复议应诉、法律服务等政务数据共享。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与场景应用。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开放,规范数据适用范围,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防范数据滥用风险。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深化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应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指导。
五是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建立行政争议预警化解机制,强化复议与法、检及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合研判和前端疏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是筑牢涉外法治工作基础。完善涉外法治制度机制建设。统筹用好各类法治资源,加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涉外法治融合、交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与队伍建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