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辖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1.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我街道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街道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扎实开展集中宣讲、专题培训和研究阐释。2025年,街道党工委会“第一议题”学习142次,党政联席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举办街道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3场,街道公务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高达98%。
2.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印发《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专门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街道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2025年,街道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安排传达、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议题28项。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运行效能
1.加强履职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我街道聚焦当下体制机制堵点,在厘清权责边界、规范履职流程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高标准完成街道“三张清单”编制工作,形成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12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88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163项。
2.推进政务数字化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申报工作,政务窗口与业务审批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2025年,通过“一件事”申报的业务量约3340件。二是持续提升“全市域通办”服务水平。2025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业务27.9万件,25个社区便民服务站业务总量3.3万件。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上门走访,个性化提供法治服务。我街道通过“三个一”挂点领导走访、“三级联动走访”等机制,上门走访服务企业2000家,收集和处理企业诉求200件,办结率100%。二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2025年,我街道以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合规专题“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9场,参加人数830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7日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在街道门户网站公示。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列入《西乡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3个事项,均依法依规开展决策程序启动、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并进行同步解读、实施后评估等工作。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力落实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将专业法律服务贯穿街道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事务。2025年,我街道法律顾问室共审查合同2445份、制度文件22份,为街道党工委会议议题、政府信息公开、审计问题等各类重大行政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共329份。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5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和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共222次,全面落实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协调协作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实行“两热”防控专项执法,对防控不力、拒不配合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2025年,对未落实“两热”防控责任的案件已处罚4宗。二是针对群众多次投诉的商贩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2025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作出行政处罚325次。
4.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聚焦执法能力提升,围绕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等核心内容,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积极参与主管部门开展的法治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竞赛活动。2025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参与专题培训20次。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多种类综合科目应急演练,增强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救援能力。2025年,街道应急管理办共开展应急演练391场,参演人员17988人。
(六)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以街道、社区、派驻调解室三级调解平台为基础,继续打造全街道“常态化”矛盾调解机制。2025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255宗,成功调解1243宗,涉案人数2335人,涉案金额204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10万元。二是持续擦亮“说事评理”特色调解品牌。2025年,街道“说事评理”调解平台共调解矛盾纠纷53宗,调解成功50宗,调解成功率为94%,涉案人数400余人,涉案金额369万元,获得群众赠送致谢锦旗3面。
2.不断优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025年,我街道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1宗,均准时答复。二是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5年,我街道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3宗,开庭审理8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宗,其中行政首长出庭4宗,出庭率100%。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形成监督合力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5年,我街道共办理市人大建议17件,市政协提案5件;区人大建议124件,其中主办2件,分办2件,承办1件;区政协提案34件,其中主办4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2)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2025年,我街道共收到司法建议书2份、检察院公益诉讼5宗,均已整改反馈,且涉诉案件已结案。
(3)强化审计工作。2025年,我街道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民生、经济责任等3项内部审计,助力重大事项审议,提出意见建议168条,推动内部修订完善制度5项。
2.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
2025年,街道督查室办理区委、区政府督办事项1319件,其中主办358件、协办961件,平稳推动各项工作。
3.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5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参与案卷评查11次,均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
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2025年,街道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82篇、通知公告50篇、财政审计文件25篇、政策解读2篇,办理群众咨询投诉196件。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执法案件信息全面、及时纳入监管。2025年,街道应急执法部门使用“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进行行政检查499家;检查重点监管企业200家,“双随机”执法130家,均完成年度检查计划;行政处罚166宗,其中简易案件69宗,经济行政罚款共90.96万元。
2.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2025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宝安区公共信息系统双公示平台共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325宗,其中涉企行政处罚89宗。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街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坚持把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2025年,我街道共15名领导干部参与年终述法。三是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法律顾问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作出重大决策前先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问题,落实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四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在街道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工作会议专题领学,通过“原文研读+案例剖析+实践研讨”模式,推动全街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实现思想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1.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落实“一案一档”归档要求,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制度,杜绝违规收支情况。
2.强化执法协同与能力提升。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健全执法事项管理与争议协调机制,依托驻队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执法争议,避免越权执法、滥用职权或不作为问题。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在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由于案件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或拖延缴纳罚款,导致部分案件公示期超时。
2.行政执法类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往年增长较多。在当事人拒不配合时,未能精准分析争议根源、有效解释引导。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认真组织队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细化管理体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打造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2.加强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工作,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对于拒绝配合调解的当事人,耐心向其解释调解的目的、意义及法律义务,提出更加灵活和符合当事人利益的调解方案,以促使其参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