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区的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按照“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形成常态化学习。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理的新论述新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精心谋划、严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局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报告,推进述法工作常态化;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进行集中分解并责任到人,定期强化督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着力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通过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坚持支部、班子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全员培训,有效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专题培训讲座2次、“执法大讲堂”活动讲座4次,累计参与人数300余次。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已完成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四)加强政府机构职能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20项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在许可服务事项中推出可视化服务模式,推进“视频办、一次办、异地办”,形成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互补,为企业、市民提供从咨询到办结的“云端视频办”服务,实现“视频办事零跑动”,方便群众业务咨询办理,实现“随时咨询、快速办理”;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区重点项目、固投项目、土地出让项目落地,实行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同步推进、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提高绿化审批服务效率。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二是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并公布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承办一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并顺利办结。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并实施局内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程序。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制定印发了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方案、培训方案、考评方案等,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规范、服务热情”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狠抓安全领域执法工作。根据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违法储存销售瓶装燃气、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占道经营乱摆卖等执法工作。三是创新市容执法劝导服务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全力打造“1+10+124”三级市容执法志愿劝导机制,组建“美丽宝安”城管志愿服务队伍,构建“党建引领志愿服务和多部门联动”的市容劝导辅助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动退休老干部、党员、志愿者组建各级“城管志愿服务队”开展市容执法劝导服务。四是召开执法协同联动和执法会商。建立健全区、街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开展部门间日常执法协同联动和执法会商。按规定开展了执法会商会议;加强与区相关执法单位协同联动,多次开展“泥头车”“集贸市场”“面源污染”和城中村市容环境整治等统一执法行动。
(七)加强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落实建议事项,通过提前介入、专家复核、网站公示等完成建议意见;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检察监督。全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7宗、行政复议案件3宗,相关行政争议风险有效化解,目前未产生行政败诉案件。收到区人民检察院发来磋商函3份,均已高效完成整改落实。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使强制执行权。定期组织行政执法督察,落实季度案卷评查机制,严格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对街道行政执法案件的业务指导、业务协调、业务培训、业务监督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年依法作出执行文书21份;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务信息,积极畅通投诉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也不够深入,尚未真正深刻领悟依法行政在现代政府治理体系中所占据的核心地位。二是综合执法领域存在较大困境,对于群众呼声较高、投诉较多的违法加改建、占道经营、随意丢弃堆放垃圾等行为,执法实践中容易引发较大舆情及信访风险。新条例的修订使得执法程序更加完善,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也同时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执法素养要求,相关执法培训质效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不断提高法治政府水平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指导培训新模式,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配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制度文件,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契机,强化以案释法,加强执行过程中的普法工作宣传,切实增强宣传实效。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