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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27 17:4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国资国企、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深化依法行政实践,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为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运用。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指导。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把法治精神转化为财政、国资国企、集体资产工作的生动实践。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政、国资国企、集体资产日常工作中。强化法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确保法治建设与工作实践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组织领导力和执行力。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制定《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普法责任清单》《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细化法治建设任务,快干实干常抓长抓,确保责任到人,举措落地。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落实

  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2024年,我局完成《宝安区2024年政府预算》《宝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宝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企业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三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重大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事项的决策,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我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三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后监督,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执行中暴露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调整,确保各项决策在实施中能够持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四)持续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

  一是组织开展《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宝安大讲堂”讲座活动》《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新〈公司法〉专题讲座》等系列法治讲座,邀请宝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现场讲解案例、线上观看直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根据省普法办印发的《关于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三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长不少于60学时。

  (五)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完善信访台账,运用法治思维认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信访诉求,安排专人做好接访记录和跟踪服务工作,定期通报信访案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工作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与信访局、街道办配合联动,深化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化解攻坚。截至12月10日,我局处理信访工作案件67宗,已办结59宗案件,持续跟踪推进8宗案件。二是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国企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各国企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做实做细人员、设备和防护设施等风险隐患台账,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和责任到位。三是将群众路线作为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责任。高度重视,齐抓共办,把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转化成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12月10日,我局办理人大建议36件,政协提案22件,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六)“三坚持”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坚持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印发《宝安区财政局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两库一单一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二是坚持基础建设,完善平台数据。每年坚持完善随机检查“两库”,坚持在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更新执法数据。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3人,已实现100%入库,并保持动态实时更新。三是坚持全链公开,推进透明执法。2024年,我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将执法信息同步录入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和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局门户网站同步公示检查名单、内容、检查结果。做到行政执法透明化,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七)“硬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软环境”

  一是为推动企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依法、守规经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政府采购领域企业合规风险提示清单》,对区内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强化企业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的意识。二是联合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宝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廉洁合规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直管企业出台廉洁合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形成“一企一特色”的廉洁合规体系。三是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法治教育接地气、入人心。截至12月10日,我局出具18份《企业合规建议书》在实际案件中推动企业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四是通过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报送优秀执法案例。2024年,我局报送优秀案例入选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执法案例(第二期),成为执法优秀案例,有力推动了法治精神的传播和实践。五是严格按照公平竞争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各科室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时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依法合规。

  (八)严格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为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局印发《宝安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二是深化“以考促学”,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2024年,我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人数共计6人,均取得执法证,通过率达100%。三是做好执法队伍日常管理。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执法证件9份,其中8份为新证申领,1份为年审换证。我局将持续深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九)持续深化法治宣教,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一是印发《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活动的宣传重点、具体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提出一系列既具备切实可行性又成效显著的具体活动安排,确保有序、高效地推进各项宪法宣传活动。二是召开《宝安区财政局(国资局、集资局)“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暨宪法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和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治的核心要义,学习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共同观看宪法宣传视频,研读宪法文本,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宪法的指导地位,强调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2024年宝安区“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业务骨干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政策咨询100余人次,为现场群众提供专业的会计管理、预算编制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普法宣传职责,推动我局法治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加强违法线索互联,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

  一是强化执法协作,确保衔接顺畅,对市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笋岗海关等机关移交的违法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二是针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我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涉嫌违法犯罪信息及时进入司法机关视野。三是对案件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其他行政执法领域的,及时向相应行政执法部门通报,以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2024年,我局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5条、向其他行政机关移送违法线索1条,向市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案件4件。

  (十一)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营造透明政务环境

  一是我局依托现有信息化数字化平台,如“双随机、一公开”“双系统”和“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推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结果信息的互认工作,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效率。二是严格落实信用修复机制,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的“双书同达”,确保相关数据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用。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在行政执法领域形成联动效应。截至12月10日,我局共出具《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决定书》178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对1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0元,受理4宗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十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是紧扣“国资监管人”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修订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好“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三项职责,推动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二是修订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集体用地处置、货物和服务采购、建设工程交易、产权交易等5项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交易标准、方式和程序。出台《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股权益管理操作指引》,规范股份合作公司依法依规使用集体股股利,留存发展资金。三是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长、拓宽服务渠道,多措并举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依法依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服务,严格履行0.5个工作日完成系统审批、4个工作日内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职责,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效率,削减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2024年,我局共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书178家(含其他区迁入我区的机构9家)。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在不同科室间的落实和发展不平衡。针对这一问题,2024年,我局明确分工,制定计划,落实科室责任,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平衡发展(详见前文第二点)。二是2023年采购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中的恶意缠诉滥诉问题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我局树立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在每一个案件中做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以案普法,实现法情理的有机统一(详见前文第七点)。三是2023年干部队伍法律法规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培训强度、平台、方式仍需改进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2024年,我局开展系列法治讲座,从多角度切入、多方式开展,从实从严,开展培训,干部法治素养有效提升(详见前文第四点)。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虽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亟待强化,部分干部法治理念理解不深,运用法治思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尚需提升,部分干部在法律法规理解与应用方面存在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强化。三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局创新方面尚显不足,缺乏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举措,对于新兴领域和复杂问题的应对能力有待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党的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细化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持续深化干部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开展专项培训,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定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促进财政、国资国企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准确应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法规范化,完善执法流程和标准,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积极探索引入新技术、新方法,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融入创新元素,以应对新兴领域和复杂问题,提高法治建设的实效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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