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紧密结合局党组会议、“三会一课”,通过局班子成员领学,交流学习心得集中学习,结合学习强国平台、党校培训等形式,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2024年以来,集中开展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和条例集中学习10余次,做到深刻领会把握,学以致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转化为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扎实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论述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统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4年以来合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超60次。二是始终高度重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上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4次。全面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第一时间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印发《宝安区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要求各街道各部门严格抓好落实。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议题,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对《统计法》修改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积极组织法治学习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教育培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加系列法治学习和考试。二是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2024年全局有5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2人,目前全局持证人数7人,持证人数位居全市各区第一。三是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研究部署局相关工作。
四、夯实业务基础,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一)加强五经普督查检查。印发《宝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五经普督查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督查检查组,从3月1日至4月28日期间,采用与街道经普办负责人和“两员”座谈、查阅普查资料和台账、深入社区工作站和企业现场进行数据核查等多种方式,分别对全区10个街道普查工作规范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特别是与区纪委监委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福海、新桥街道开展检查。检查围绕依法普查这个核心,内容包括:专班组建情况,有无按照规定的方法、流程、规范实施普查,有无弄虚作假,有无违反保密规定,有无违反规定发布普查数据资料,有无违反党风廉政纪律和廉洁普查要求,有无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形等。从督查结果来看,十个街道暂未发现上述相关问题。
(二)坚持“早”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开展,在兼顾五经普重点工作的同时于4月份正式启动。加强组织统筹,局领导两次动员部署执法工作,给执法工作下任务、压担子,确保执法工作按计划开展。2024年合计执法检查企业71家,责令改正2家;配合市统计局在我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12家、“双随机”执法检查16家;对一家企业进行统计信用恢复工作。
(三)加强统计数据日常核查。在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基础上,坚持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专门制定《宝安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核查力度,及时整改和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每月做好对各街道、各专业核查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全年完成现场核查企业1644家以上。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统计法律法规解读工作
(一)坚持开展统计培训。加大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宣讲解读,紧紧围绕新修改《统计法》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坚持开展多层次、全覆盖辅导培训,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增强守法意识。2024年以来各专业合计开展统计培训63场,培训人数6000余人,其中2场为新修改《统计法》专题法治培训。
(二)做好社会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普法两手抓,加强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确保调查对象充分理解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在统计工作中严格落实好新法的各项规定。二是积极开展“12·8”统计法宣传活动。在欢乐港湾开展“12·8”统计法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知识问答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现场氛围热烈。
六、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针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2024年,宝安区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进一步增加统计培训场次,持续强化对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教育,积极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扎实提高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了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024年,宝安区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当前主要以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传统方式为主,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有待提高。
七、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宝安区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利用干部职工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持续深入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确保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逐步提高。二是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同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前后内容逐字逐句分析讲解,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对新修改《统计法》各项规定的理解。三是扎实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统筹做好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加大对辖区“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检查企业是否规范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统计数据等情况,严肃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性,促进统计数据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