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安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举行学习会11次,开展宣讲活动30余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深i学”“学习强国”等平台,依托“深i学”“学习强国”等平台,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依法治街委员会全体会议、“法治宝安建设”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履行“述法”工作职责。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落实《关于调整新安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坚持优化街道组织结构与促进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提升工作质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1839件,发证10846件,咨询77909件,接听热线22667次,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业务6826件,“免证办”业务1191件;在线办理企业诉求576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全市首家街道级“企业合规服务驿站”,设立壹方中心商圈公共法律服务站,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深入106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形成企业法治体检报告106份、建议书21份;走访服务企业5137家/次,其中“三个一”挂点领导走访企业1856家/次,做到挂点企业走访全覆盖;开展高标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培训会、2024年外贸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77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坚持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领导,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强化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部署,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切实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3个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当好街道法律参谋,修订《新安街道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1774份。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承接改革赋权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培训,开展“执法大讲堂”41期、专题讲座4次,组织业务水平考试1次。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人流密集路口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立案查处乱摆卖、门店不规范外摆114宗。查处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83宗。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执法程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运用“非接触性”执法手段,办理“零口供”新型行政处罚案件;对案件办理进行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管,进一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修订完善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应急预案;接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701宗,上报区总值班室260宗,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785次。
(二)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成运转16家应急管理服务站,组织拉动演练300多场次;组织1025人完成“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试;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优化调解工作。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各部门预防矛盾蔓延激化,三大调解领域共受理纠纷2168宗;创新“人民调解+线上司法确认”模式,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30宗。
(二)提升行政调解水平。协调整合行政资源参与调解,运用案件研讨会、协调会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宗,无案件被撤改。
(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4宗,较2023年同比降低48.78%,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庭审5次,出庭率100%。
八、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监督全覆盖
(一)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办理市区两级建议提案196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组织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心安夜话”接访活动,开展“心安夜话”活动87场,参与活动的人大代表330人次,政协委员187人次;落实检察建议书1份;在街道及社区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畅通投诉监督渠道。
(二)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实施内部审计项目6个,多管齐下抓实审计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督察工作。针对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上级考核事项及市区下发重点工作任务等,分级分类跟踪督促落实,定期形成督查周报、专报,跟踪督办街道重点工作任务233项。
(四)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发挥公众、媒体等的外部监督作用,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街道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动态856条;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宗。
(六)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结合诚信与国家安全、廉政教育等主题,对公职人员开展10余场教育会。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办理“全市域通办”业务1569件,“可视办”业务17件,推进审批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报送数据,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宝安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印发《新安街道2024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压实各部门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举办领导干部宪法法治专题培训班,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法治理论研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决策,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十一、存在的不足
2024年,新安街道对2023年发现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改,2024年,创新开展线上“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有奖问答、法治大讲堂、“法律六进”等活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强化。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素质不高,执法经验不足,仍然秉持着传统的执法理念,缺乏对法治精神的深入理解和践行,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文书不够规范,执法程序不够严谨,从而影响执法的规范性。
(二)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能力参差不齐,法治观念不强,处理问题较为粗放,习惯于凭经验做决策,专业化水平不高,难以有效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此外,辖区物业、邻里、家事、劳资等矛盾纠纷仍较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有待加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仍需提升。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街道企业合规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在服务企业方面存在过度集中于行政管理和政策落地的情形,而忽视了与企业实际需求的对接,部分企业对于获取政策扶持、法律服务等渠道不清楚。同时,营商环境需要执法、司法、企服、安监、劳动等多部门联动,但部门间的联动不足,资源需要有效整合。
十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新安街道将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突出行政执法规范化、社区治理法治化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素质与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效。
(二)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立足于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大力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优化“三调联动”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企业合规服务驿站”、商圈公共法律服务站,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健全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采取讲座、一对一指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