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人力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全力以赴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面向局全体在编人员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全体干部牢记职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举办人力资源系统法治专题讲座,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重点条文,全面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班子述法考核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开展法治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及督查,印发《2024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积极配合法院审判,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健全行政监管机制。对执法对象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评定202家企业为“宝安区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对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除举报专查、投诉处理外,在年度内不纳入日常巡查范围。
2.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确保我局出台的政策措施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条款。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决策公信力
1.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深圳市宝安区零工市场建设工作指引》,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依托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区政府网站,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确保局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在深圳市首届行政执法综合能力与创新竞赛活动中,我局申报案例入选“全市十佳行政执法优秀案例”,为全区唯一、全市人社系统唯一。
2.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结合新时期劳动用工发展态势和管理特点,开展2024年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就业歧视、非法职介、劳务派遣违法违规等行为,在“抓源头”“治未病”上下功夫。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3.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把脉企业及劳动者需求,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已组织新春关爱法治暖企、送法入企、新业态服务月等宣传活动。面向新业态头部企业、制造业企业发放普法宣传册,举办劳动用工合规讲座,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在“宝安第一课”、“宝i企”等平台上线普法小视频,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建立“网格+部门联动调处”机制。依托全区网格化智慧管理平台,将涉及欠薪、搬迁、停业、拖欠房租水电等7项表征指标委托网格办巡查,街道应急管理办核查,对重大疑难隐患提交全区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例会研讨化解,上会隐患动态化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
2.建立“社区+三级预警防范”机制。进一步将劳资隐患防范阵地前移至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基础扎实、贴近企业、贴近群众的优势,建立“社区-街道-区”三级联合劳资预警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劳资矛盾,将其妥善化解在企业内部。
3.建立“四下+业务骨干下沉”机制。出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推动践行“四下基层”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处级干部挂点包案制度。结合劳动监察体制改革,优化劳动监察队伍,以劳资维稳为重心,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根本,实现人员下沉、重心下放,提高纠纷属地吸附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劳资突发事件化解。
(五)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推进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深度衔接。印发《宝安区推进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区“调援裁诉”改革工作落实。目前区、街道两级基本完成“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解前置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全区仲裁机构协调“调援裁诉”相关部门在案件受理前进行前置性调解,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减量提效。
2.加强深圳(前海)速调快裁服务站建设。深化宝安与前海联动对接,加快推进劳动仲裁领域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发展模式,致力于打造集预防、咨询、调处、仲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调仲服务枢纽,融合“服务港澳企业及港澳籍劳动者”“速调快裁”两项核心内容,为粤港澳大湾区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存在行政复议被纠正、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我局认真总结原因,为同类型案件积累经验;加强对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做到行政争议应调尽调。2024年未再次出现行政复议被纠正和行政诉讼败诉。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是现有劳动法律法规缺乏对新业态领域用工关系的明确规定,平台企业用工不规范行为仍然存在,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较为突出,涉及的就业管理服务、用工制度等还有进一步完善空间。二是部分企业在新建调解组织方面配合意愿不足,调解员流动性较大,导致调解靠前化解纠纷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化解。依托“安格+劳资防范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企业欠款欠薪和关停并转迁等情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密切关注舆情风险苗头,捕捉“弱信号”,及早掌握不稳定因素,确保底数清、对策明,化解得当。
(二)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用工责任,指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根据实际从业情况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探索推广“1+4+N宝安跨越”劳动争议调解模式,推动新就业形态大型平台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自主化解机制,以点带面推动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争议调解的源头治理。
(三)持续推进“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会调解等调解力量,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劳动争议调处从“单打独斗”到“多元融合化解”转变,构建部门联通的“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积极创新调解手段,提升化解质量,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四)不断提高企业合规用工意识。着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等作用,依托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继续举办企业和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紧贴地气,送法上门,现场解决企业在执行劳动法规政策中遇到的困惑与问题。落实处罚决定书、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书“三书”同达,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共同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