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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19 15:4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宝安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揭开新篇章,进一步强化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和落实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领域改革的总体部署。全年共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0次。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推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

  通过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市、区有关要求,局党组专题部署法治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进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领域的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列入全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不定期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汇报,强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确保相关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此外,助力全区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举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学法考试优秀率99.88%。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亮点

  积极创先争优,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全市唯一入选的法援机构;“宝安法治大讲堂”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和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的有关情况

  1.优化机构服务职能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区律师行业支持政策,已资助9家律师事务所、66名青年律师和2名港澳法律人士597.49万元。全年共引进8家律所落户宝安。通过向企事业单位推介、在亲清政企平台设置律师宣传专栏等途径加大律师行业宣传力度,推动宝安虚拟园区开设法律服务专栏,已有12家律所入驻。支持举办“湾区律师——逐光计划主题分享”等活动,帮助前海宝安片区青年律师强化涉外法律业务等能力建设。二是完善企业合规服务。探索民营企业合规官制度试点,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和合规官集中培训12期,助力企业培养合规人才,共吸引526家企业的797名管理人员参加,其中655人已取得合规官证书。建立重点产业(园区)合规服务中心或驿站;依托园区、协会、商会、律所等平台,支持街道和半导体协会等组织探索建立“一站式”合规服务中心,目前已指导新安率先成立全市首家街道级“企业合规服务驿站”;以石岩创维创新谷产业园为试点,将数据合规与虚拟产业园相结合,推动深圳数据交易所工作室(服务点)落户。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清理及修订法援制度文件,召开法援窗口固定值班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案件受理标准及接待要求,推动相关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放管服”改革,并强化法援质量监督。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16449人次,处理法援案件13087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88亿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度,在福海河源龙川(宝安)科技创新中心挂牌成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壹方中心设立全区首个商圈公共法律服务站,进一步便民惠企。

  2.促进政府机构协同高效履行职能。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共同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明确在线索移送、审查办理、司法救助等环节中的配合方式,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行相关职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的有关情况

  完善制度建设,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起草《宝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探索建立街道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罚款裁量尺度、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有关情况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探索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监管方式,与区委区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提前从新一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安排中筛选可能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督促提醒各单位全面履行“应纳必纳”责任。加强决策事项范围指导,进一步完善流程指导、内容范围和标准,编发相关工作指引或参考。加大重大行政决策激励力度,鼓励各单位积极报送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五)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有关情况

  1.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街道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试点建设沙井街道法制审核集中处理平台。切实履行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办理法制审查、法律顾问事项2384件。

  2.落实首席法律顾问制度。设立首席(总)法律顾问34名,其中区政府1名,区部门23名,街道办10名。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有关情况

  1.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积极探索跨区域执法一体化合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协同工作机制。做好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调整下放执法事项模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配合区委编办及时清理、调整本地区赋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配合市司法局严把律所许可关,实地对9家新设立或地址变更的律所进行办公场所现场勘察。强化日常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累计走访检查律所91次。

  3.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涉企乱罚款和综合执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罚款尺度)清理。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全区62家执法单位开展履职评议,公示责任清单和履职情况,通过线上投票充分吸引社会公众参与评议,现场评议5家,推动执法单位加强“执法+普法”的协同并进。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广“场景式”执法培训15场次,开展3期执法证考试及证件申领,指导172人通过考试,新申领执法证200张。

  (七)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的有关情况

  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指引,并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举行全局及下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依法处置能力。引导66家律所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的有关情况

  1.优化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将行政调解纳入法治宝安考核,落实行政争议调解前置,推动行政争议前端化解,通过邀请专家解读等方式开展行政调解业务培训;全年受理行政调解61宗,成功调解23宗。推动成立5家商事调解机构。创新“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书保障”工作模式,相关经验获《深圳信息》上报。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印发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优化提升方案,运用多元化解建议函、协调会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复议案件1605宗,办结1349宗,复议首选率达88.8%。强化复议与诉讼衔接,与盐田法院建立联络机制,化解行政诉讼矛盾,撤诉16宗。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08宗,对于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均已组织开展调解、和解等争议化解工作。同时,针对应诉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提醒、警示、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风险预警,并归纳总结执法共性问题,进一步帮助全区执法部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助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九)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关情况

  1.自觉接受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100%。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流程监督,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配合服务业资金扶持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根据区督查室要求,抓好工作推进,及时反馈信息,全年共办理相关督查工作170余件。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案卷评查3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专项案评1次,评查案卷281宗;开展直播执法活动9场次;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宗;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罚款尺度)专项法治督察。

  4.落实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解读、法治文化建设等信息163条。

  5.助推政务诚信建设。在开展律师行业支持政策申报工作时,推动信用核查。推行申报政策信用承诺机制,及时将信用承诺信息录入“信用宝安”,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全年录入承诺信息2条。

  (十)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升级“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探索在“i调解”中增设以远程视频调解为内核的跨界调解模块,推动跨界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2.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信息资源共享,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构建政法单位线上协查协作机制,已实现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线上业务100%协同办理。

  3.加强“互联网+”监管执法。将行政执法案件纳入“双系统”管理,消除预警信息500余项。

  五、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区司法局针对2023年发现的行政复议工作专业化程度不够、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欠缺有效指导等问题,强化复议队伍能力建设,扎实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效;组织优秀执法案卷评选,形成规范化、“教科书”式的典型案例,供各单位参考学习。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多元调解员队伍的培养有待加强,新形势下我区矛盾纠纷种类多样,覆盖面较广,相对传统的调解方式已无法应对纠纷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复杂、维权对抗激烈的现状,亟需发展社工、法律工作者、网格管理员、楼栋长等专兼职调解员,培育多元化的调解员队伍。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情况存在差距,部分街道和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硬件配置不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针对性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序推进《宝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印发,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更标准、更严格。二是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办理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进“行政复议官”的试点任命,做好履职保障,稳步开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调解、听证等具体工作,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完善区、街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数据监管,选编全区典型执法案例、监督案例,紧跟各类执法重难点问题,优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个案指导。

  (二)完善调解工作

  推动商事调解行业规范化发展,升级“i调解”,实现商事调解数据或功能“一站式”管理,提升商事调解效率;推进劳动争议“调援裁诉”工作,进一步推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模式。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推动大湾区企业合规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合规服务能级。修订律师行业支持政策,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律师行业,强化青年律师及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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