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支持下,区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根本遵循,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学深学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是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常性开展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紧密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参学率、优秀率均100%。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法治机关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行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坚持法治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推动全局法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全面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实现领导“述法”全覆盖,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谋划制定《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及法律法规解决事情的能力,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法纪挺前的思想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聚焦重点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是优化政府投资管理。牵头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延期申请工作的通知》等一批制度文件,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不断优化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流程,同时,强化后期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印发《宝安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九大行动、36项重点工作。组织3场“深圳市营商环境政策系列宣讲活动”,加强各类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我区谋划生成和并联审批案例入选省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三是提升风险应对处置能力。遵循“安不忘危、治不忘乱”理念,研究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协调监管领域企业制定《国家管网华南公司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求大线)管道求雨岭站SZHF395-SZHF400高后果区风险管控方案》《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领域、油气长输管道和能源电力领域应急实战演练7场次,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四是依法依规做好价格认定。坚持以服务经济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工作,累计办理各类价格认定2383宗,认定金额2971万元,为公安机关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提供了依据,助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五是承接职能调整。做好金融领域监管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开展231182家机构风险监测,做好300余条风险线索核查处理工作,牵头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做好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行业排查和清理规范工作,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四)突出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确保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要求设立首席法律顾问,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外聘法律顾问,全年提供审查、修改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等各类法律服务118次,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营造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及时清理规范政策文件。贯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部署,会同区司法局做好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情况进行公开。根据职能调整,及时更新本单位执法主体信息。科学编制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持续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完成在岗学习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新增执法人员7名。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能源、粮食、金融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通过在人员密集区发放宣传纪念品,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页、解读政策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六)全面接受监督和制约,促进权力规范公正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主动倾听民声、改进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今年累计承办人大建议50件,政协提案32件,代表、委员评价满意度100%。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社会满意度的重要牵引,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61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8件,网民留言16条,均已按时答复办结。公开内容涵盖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风险提示等,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持续深入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充分利用“以案释法”法治讲座和法治教育网开展业务能力和法治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综合应用能力,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专业性。
(二)本年度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
一是少数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够,存在“差不多”的思想。少数干部职工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观念还未完全转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流于一般化、概念化。
二是行业监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完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越来越细化完善,涉及越来越多的专业较强的领域。部分执法队伍人员配置难以满足内容丰富多样化的监管任务,且执法经验相对不足,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总体上还比较薄弱,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受众面不广,对发展改革领域的专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有效覆盖不足,结合主责主业进行系统性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深入;针对性不够,不能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法治宣传效果不佳。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法治机关建设,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提高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行动,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 制度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内容、突出重点节点、突出重点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发展改革力量。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