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沙井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沙井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两期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开展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人数133人,参考率100%,优秀率99.25%。
二是加强街道党工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统筹作用。将法治建设及依法治街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依托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平台,制定印发《沙井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门听取街道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召开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等方式,统筹街道层面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治街工作。召开街道2023年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印发《沙井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2023年的工作要点》《沙井街道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沙井街道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沙井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全面推进依法治街实体化运作。
(二)加强机构职能管理,优化公众服务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理清和优化科办、社区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管理。2023年,对街道19个社区清单外的工作机制、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合计清理工作机制33项,标识标牌12类250个。
二是规范出具证明,优化社区服务。按照《宝安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9项正面清单)、《宝安区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34项负面清单)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同时加强宣导,优化流程,让人民群众在生活和工作中感受到“办事方便”。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街道以“有呼必应,有求必为”的服务理念,积极推进“一平台、一机制、一网络”的企业服务体系构建工作。截至2023年11月25日,街道处级干部(25名)对520家企业进行了挂点服务,已走访企业520家,走访覆盖率为100%,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走访和座谈走访等方式,与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累计收集诉求233件,已办结231宗,办结率为99.1%;同时通过宝i企、亲清政企等平台受理企业诉求723宗,已解决717宗,占诉求总数的99.17%。街道组织各类宣讲会、座谈会或培训会100场,共有3473家次企业参加,努力做到全方位服务好企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和清理。沙井街道严格依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府令第305号)规定,通过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识别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核主体,规范合法性审核内容等方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2023年,街道制定规范性文件《沙井街道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深宝沙街规〔2023〕1号),已全面完成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时备案等程序,并在政府网站统一发布正式文本和解读。与此同时,沙井街道在2022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2022年决定保留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以沙井街道办事处或沙井街道党工委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梳理,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现与上位法不一致、严于上位法或上级规定的政策文件。
二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要求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街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制定了街道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纳入6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截至11月25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听取了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其中1项已经竣工验收并开展了实施后评估,下一步将进行立卷归档。
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街道共聘请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街道、部门的法律顾问团队,各团队深入参与街道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合同管理、执法规范、矛盾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截至11月25日,街道法顾室参与重大上会议题并出具法律意见545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1224份,出席会议64次,举办讲座3场,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参与矛盾纠纷处理21宗,提供处理意见24份,为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执法协调监督机制
一是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梳理承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放事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置,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组织街道 40 岁以下公务员和执法部门公务员参加执法证申领考试,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今年以来,街道通过执法证考试85人,目前持有执法证人员69人,待申领16人。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配强配齐执法记录仪、相机、摄像机、对讲机、无人机等执法设备,同时着力规范文字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实施主体和辅助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现场执法、询问笔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主要环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行律师驻队工作制度,3名执业律师进驻执法队参与案件审核、随队执法、法律培训及协助执行,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含辅助人员)接受不少于 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推行“场景式+授课式”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协调监督。2023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加强统筹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落实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建立由司法所牵头,覆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三项制度”、执法数据管理、行政复议调解等执法协调监督机制;2023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共组织召开3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共审议4宗重大、疑难案件;落实执法案件定期抽查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监督力度,从每季度抽查2-3宗调整为每月抽查3-4宗,截至2023年11月30日,抽查案卷32宗,发现问题10项并完成整改。
(五)自觉接受司法、审计等各项监督,在法定权限内透明审慎履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23年,街道认真办理了125件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其中街道主办11件、承办1件,分办3件,会办110件,已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执法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执法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检察监督。街道各部门共收到检察建议书及磋商函5份,各负责人针对检察建议内容等逐一排查和整改,其中4宗已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职整改并反馈,1宗正在按照要求办理中。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制定年度审计检查工作计划,多方面开展审计检查,围绕工程建设、民生项目、集体资金使用、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对财务及采购管理、任期经责审计、居委会离任、项目决算审核等进行审计抽查调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预算、项目经费等审计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涉及审计金额306407.08万元,出具24份审计报告,发现问题70个,提出审计建议70条,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相关问题,大力推进以审促改。优化内审监督,对街道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投资等方面提出1000余条意见,切实发挥风险预警作用。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截至2023年11月,通过街道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共489条。其中,组织机构类36条,其他文件4条,政务(工作)动态类112条,民意征集类信息8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4条,财政预算信息22条,政府工作报告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01条,回复网上投诉咨询88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经法律审查后在法定期限内回复,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纠纷。
(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机制、提升成效。不断完善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发动平安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把矛盾纠纷防控触角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和问题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针对近年“民转刑”案件高发的情况,在100人以上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处成立调解室463家,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原则,张贴矛盾纠纷有奖举报牌27000张,排查个体矛盾纠纷12749宗,已全部化解;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命案。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预防、处理工作。通过持续加强规范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有效预防行政纠纷。组织学习2023年新修订的新行政复议法,提前部署“大复议、大调解、小诉讼、小信访”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发生行政复议3宗,通过行政调解方式成功化解2宗。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598宗,调解成功2593宗,成功率99.8%,成功调解了沙井街道派力奥公司劳资纠纷等重大纠纷。深化运用“i调解”智慧平台,实现调解全流程服务。积极探索街道人民调解员片区负责制,做到对片区内常发矛盾纠纷“心中有数”。
四是做好信访和应急处置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中重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在法治轨道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街道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领导包销案共有61宗,已化解结案25宗,其余36宗继续跟进处置。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应急处置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及时通过官方信息平台、新闻媒体等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七)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扎实推动“法律五进”。规范街道“三级普法队伍”建设,构建了由街道法律顾问、部门业务骨干、“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三级普法队伍”。线上线下普法并举,把握“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人民调解月等重要节点,高效开展普法活动,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2023年以来,共开展普法活动292场次,法律进社区活动218场、法律进学校活动23场、法律进企业45场、法律进机关5场、法律进单位1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开展了 34场“以案释法”法治讲座;以区扫黑除恶办名义组织了街道公益普法系列活动。
二是在综合执法过程中普法。开展深圳市第五届“5·29”爱犬日文明养犬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约230名爱犬人士、犬主及居民参与,派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对照沙井街道犬主名单制作印发养犬责任清单、社区派发各物业公司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收治流浪犬97只,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39宗;立案不文明养犬行为39宗,罚款19500元。通过“线上+线下”多维度宣传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参加群众3545人次,派发宣传手册、单行册、张贴海报等宣传资料3900余份,推动新《条例》入脑入心。
三是积极开展四项法治创建。针对沙井街道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教育基地、法治示范企业等法治基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创建、修缮计划。发挥我街道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后亭、沙头)、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立讯精密)、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北环路衙边)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街道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针对这一问题,街道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实行律师驻队工作制度,购买服务3名执业律师进驻执法队参与案件审核、随队执法、法律培训及协助执行。
二是在法治宝安建设考评中发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材料不齐和表述错误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街道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文件和注意事项,并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避免在法治宝安建设考评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三是针对法治督察发现的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等问题,通过由综合治理办(司法所)牵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在行政执法数据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落实“三项制度”等方面相较于2022年取得较大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克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关制度尚未制定完善;综合治理办(司法所)作为执法协调工作牵头单位,仍缺乏具备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下放职权尚未全面开展。根据街道工作实际,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仍集中于城市管理、道路管理、建筑废弃物管理、燃气管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执法事项,存在多项执法事权未开展执法活动,主要原因在于执法事项较多且涉及面广,执法综合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形式稍显单一,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主要表现为以线下普法为主,采用舞台剧、宣讲、发放宣传页等形式,未区分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未针对特定的需求进行专门的普法,未充分利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动式普法。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步,街道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查找问题,强化措施,努力提升街道法治建设水平。
(一)健全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继续发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并出台相应配套文件。加大执法案件抽查力度和频次,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二)增加人员配备,加强组织培训。进一步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业务素养,全面承接执法下放事权;积极与区各执法部门研究开展执法工作,做到执法事项无遗漏。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业务素质。
(三)丰富普法形式,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普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举办法律咨询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站等法律服务方式,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传播法律知识;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