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宝安区民政局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民政惠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为推动宝安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责任保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通过线上专题学习、线下心得分享、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依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教育民政系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宝安区民政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学习广度和深度,把“学在日常、做在经常”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坚持法治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政务公开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立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举办法治培训“以案释法”1 场次,培训人员20余人。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已有8名干部职工取得执法证。四是加强民政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2023年,已有3个重大决策事项《2023年度宝安区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第二批)项目》《2023年度宝安区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第三批)项目》《2023年度宝安区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第四批)项目》纳入公布目录的决策事项。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在制定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政策及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时,均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培训。加强“三调联动”,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抓好行政案件的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和减少各种矛盾纠纷。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有5宗。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民政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培训,扩大社会参与,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为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知悉相关工作开展等情况,利用多渠道、多方式对主动公开工作内容进行宣传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发布与民政工作相关的信息516条。2023年,共收到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公开条例及时处理。四是按期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23年,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2件,其中承办2件、分办2件、会办8件,涉及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管理、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领域,截至8月30日,12件建议全部办结。及时签收率、按时答复率、答复满意率均为100%。向区人大选联任工委提交7件建议转化成实际工作的佐证材料。全力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的巡察、监察、审计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二)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慈善日等主题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宪法、民法典、民政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场次,受益群众200余人次。二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将法治文化与民政文化有机融合,打造具有民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法治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通过电子屏播放民法典相关知识,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物权等多个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法规,规范社会救助程序,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社会救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在2022-2023年平安深圳建设考评中,有关救助管理服务业务考核连续两年在全市均排名第一。四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推动140个居民议事会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社会服务(妇女儿童)委员会,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等,健全基层自治组织专业机构、居民行为准则以及参与渠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积极开展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2023年,宝安区共有9个社区入选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全市第一。五是养老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在全市率先出台区级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兜底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供给、健康支持”四大方面29项内容,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实现程度。六是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做好婚姻登记高峰期工作,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省通办”。2023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8491宗。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共提供婚姻家庭辅导1004例。七是推进文明祭扫。清明、重阳等祭扫高峰期,宝山园管理处深入开展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短信引导文明祭扫、绿色出行以及设立平价鲜花销售点、在销售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关于推进节地生态葬指导意见》《深圳市节地生态葬奖励办法》《深圳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信息的方式,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文明祭扫的积极性。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惠企利企助企。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共完成4宗行政检查案件,“双随机、一公开”案件4宗。2023年共走访检查社会组织80家。二是推动行业协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组织召开行业协会商会招商引资动员部署大会和行业协会商会交流座谈会3场,结合“基层调研服务日”走访调研行业协会8家,推动9个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宝安,涉及意向投资总额95.6199亿元,收集行业协会反馈的问题诉求 20件,目前已发函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进行业自律、助力“双招双引”的积极作用。根据宝安“17+2”产业集群布局情况,结合宝安产业优势,积极引导重点产业领域成立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我区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有关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基层民政部门的监管执法职权因受到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的限制,执法力量薄弱不足,我局通过积极组织公职人员参与学法考试或合理调配等手段,进一步充实配备民政法制工作人员和民政执法力量,为民政执法机构配备执法工具,提供充足的执法经费保障,加强局执法人员培训,为有效执法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联动街道强化在民政社会组织、养老、殡葬领域的执法力度,努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2023年以来,虽然宝安区民政局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二是基层民政部门的监管执法职权由于受到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的限制,执法力量薄弱与执法监管需求的矛盾凸显。宝安区民政局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检查执法全过程录像,严格按标准、一案一档对行政检查录像归档,并在相关系统平台完成行政检查数据信息录入。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与局领导审核后下达决定,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征求法律顾问、区司法局多方意见建议再下达决定。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法治民政建设重点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廉洁合规建设专项行动,围绕强化政治引领、严把登记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盯紧重点领域等四个方面,全方位提升社会组织廉洁合规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域法治宣传。多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充分调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民政普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普法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结合民政业务特点,加大对慈善、救助、殡葬、婚姻等重点领域的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举措及时有效传递给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