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安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重点,通过“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深刻领会、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找准统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二是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资料,通过开展读书班、学习分享会,引导党员干部交流学习体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利用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统计微课堂等网络平台,加强党的二十大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覆盖率达100%。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局党组会、局例会、支部“三会一课”上,10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暨统计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会,集中学习国家统计局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引导统计干部绷紧纪律弦,加强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宝安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法治宝安建设的有关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处理“双随机”检查、统计执法等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统计工作规范、严肃。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10余次,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积极参与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的新风尚,为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标杆。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积极带动下,全局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显著提高。
四、严格统计执法检查,保持打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高压态势
(一)严格统计执法检查。依据上级统计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高质量开展现场检查。全年共执法检查企业64家,查出问题予以责令改正5家,依法处罚1家。配合市统计局对22家宝安区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处罚2家。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考试2人,通过人数和通过率位列各区前列。
(二)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严格遵循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依法依规对1户违反统计法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晰、依据充分。按照要求,在门户网站、深圳法治信息平台公示了处罚情况,达到了处罚一起、威慑一片的目的,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街道经统办及发改、工信、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全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集中传达部署上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指导全区专项行动开展。严格核实是否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核查入退库、严格自查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经过自查,各专业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填报数据并建立统计台账;全局合计核查入退库企业90家(入库66家,退库24家),其中发现入库资料不齐全问题8家,经整改已顺利入库;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暂未发现数据寻租、数字造假、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
五、夯实业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一是制定《宝安区统计局2023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组建4个专项核查组,通过“专业点、街道提、随机抽”等方式确定核查企业名单,并于5月29日至6月20日分组分批次对10个街道57家“四上”企业开展专项实地核查工作。针对数据异常的企业,已现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并对主要统计指标进行剖析讲解,要求企业限期改正。二是印发《宝安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深圳市宝安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全年各专业各街道实地核查企业超1200家。
(二)高标准开展统计培训。把统计法治知识培训作为各类专业培训的第一课,联合市统计局和街道对“四上”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法治培训,系统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内容,全年各专业合计开展统计培训45场,培训人数近7000人。
(三)坚持开展“12·8”统计法宣传日活动。12月8日,宝安区统计局开展了主题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 不忘初心全面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发展”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统计法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和统计法宣传手册、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渲染了浓厚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活动以新颖有趣的互动游戏吸引了大批市民群众参与,在欢快的游戏氛围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此外,该局还在“12·1”宪法宣传日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册、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大批市民踊跃参加,气氛热烈。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宝安区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统计法治宣传培训不足的问题。2023年,宝安区统计局进一步增加了统计培训场次,更加注重培训效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联合市统计局、街道,累计开展统计培训45场,培训人次近7000人,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工作能力。
2023年,宝安区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有的企业认为统计工作不重要,不了解统计法律法规,法治意识不强。二是部分企业统计工作不够规范。有的企业统计员配备不到位,没有指派专业人员或财务人员担任统计员,或时常更换统计员,统计工作制度不健全,导致统计数据差错。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社会各界还存在对统计工作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不够得力、依法统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二是企业统计员有一定流动性、变化较大,业务水平和素质离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4年,宝安区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强化学习实效,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对统计执法工作的要求,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切实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