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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1 14: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安排。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一是始终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高质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8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城市管理领域工作、决策的政治方向,把党中央、上级部门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深刻领会法治建设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开展“三会一课”133次,处级领导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26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内容纳入学法重点。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二是紧密围绕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城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印发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法治建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韩竞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对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本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和相关工作要求,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二是开展“述法”工作,将局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坚持年度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建立学法制度常态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充分利用局长办公会、“三会一课”“宝安城管大讲堂”等载体,宣讲本系统的重要法律法规。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积极协调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深入挖潜可推进改革的政务服务事项,顺利实现20项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其中4项“秒批”、13项“即来即办”,3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今年以来在网上开展行政许可业务审批工作共预审1742宗申请,其中受理551宗,出证办结551宗,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审批结果同步“信用宝安”公示,实时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国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迎评工作中,行政许可类事项零跑动率达100%;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许可服务事项中推出可视化服务模式,推进“视频办、一次办、异地办”,为企业、市民提供从咨询到办结的云端“可视化”一条龙服务,实现云端办事零跑动,方便群众业务咨询办理,目前已将2大类高频事项纳入远程视频服务范围。通过“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宝i企”平台办理企业服务诉求共36宗,均按时办结并获得企业的满意评价。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法治水平。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开展法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合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今年共开展了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清理工作2次,梳理了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2件,废止0件,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并公布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年宝安区慢行系统规划、青年公园建设等4个项目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在法定程序上有序推动落实,并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严格风险评估、律师合法性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让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顺利运行;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以来,局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法制工作,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参加工作会议100余次,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等法制审查类项目700余件,在执法案件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代理以及各项日常法制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督促指导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实现依法规范公正执法,今年以来共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4次,自行组织全区城管领域案卷评查活动5次;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统筹组织“靓村”“净市”“黑燃气”“睦犬”、共享单车乱停放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开展“靓村”专项执法行动3次,垃圾分类督导279人次,对市容环境状况较差的城中村和农贸市场周边、工业园区、工厂区、建筑工地、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及发生过“以车代库”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了区、街道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纠察机制,每月开展执法督察,将执法督察情况按比例纳入区月度考评;印发了《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督察培训方案》,组织全区督察员进行培训,在航城街道举办宝安区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执法督察培训,共计4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全部通过了执法督察资格考试,取得了执法督察证;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区、街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实现部门间日常执法协同联动和执法会商。开展了新安街道“5.25承重柱倒塌事件”执法会商会议,及时解决了执法权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区相关执法单位协同联动,多次开展“黑燃气”“泥头车”“共享单车”和城中村市容环境“靓村”系列等统一联动执法行动;五是创新开展执法培训。印发了《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方案》,通过直播模拟执法教学、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心理疏导和综合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式+场景式+互动式+解析式+心理辅导”的执法培训,全区参加培训共计800人次。印发了《宝安区各街道“执法积分制”考评方案(修订稿)》,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化”标准,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七)促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满意率达到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检察监督。2023年以来共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宗,由局分管领导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民事诉讼案件8宗,均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无行政复议案件。共收到检察建议书3份,到期回复率100%;三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今年以来,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68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及时办结率100%;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宝安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报送551条行政许可数据,合规率和及时率都达到100%。

  (八)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联合街道就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全区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43次,出动普法人员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提供咨询1000余次。参加2023年宝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近年来我局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城管普法宣传周、2023年度街道综合执法开放日专项普法宣传等活动;二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媒体辐射作用,增强宣传效应,今年累计在线上多媒体发表城管普法宣传报道65篇。利用“局长说法第四季”媒体平台,进行城管执法领域的说法普法。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改进,针对领导干部法治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增加了对领导干部的法治专题培训,通过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理论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抓学法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针对相关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区、街道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纠察机制、协调机制和会商联动机制,提升了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街道执法指导不足,基层执法问题繁多,部分执法人员水平参差,相关执法培训质效有待提升,执法指导监管细节还抓不够到位;二是城管领域法治宣传还不充分,对普法工作重视不足,普法形式创新不够,缺乏宣传实效。

  2024年,我局将持续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不断提高法治政府水平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执法指导培训新模式,强化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制度文件的落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强执行过程中的普法宣传、释法说理,切实增强宣传实效。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以典型案例构建示范效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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