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航城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推动依法治街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街道党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9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街道党工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工委书记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推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读书班7期、领导班子讲党课12场。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上级单位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把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支部学习日、党员初心日等制度建设,2023年推动各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873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街道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紧密围绕上级单位有关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按照《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深圳市宝安区2023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细化落实依法治街各项任务,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度,推进各项要点任务落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选派38名干部到街道经济工作专班、交通建设土地整备攻坚包干工作专班、九围国际总部区办公室等一线岗位实践锻炼,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讲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组织街道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述法,常态化推进述法工作。
四、健全政府职能体系,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梳理街道各部门权责,编制权责目录、内容、办事流程,明确各项权责的程序、办事依据、相应责任;优化权责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避免出现职责不清、交叉重叠、责任推诿、矛盾上交等问题。
(二)持续优化公共政务服务。推动深中两地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可办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通办事项211项、翠亨新区70项、三角镇31项;增设“办不成事”窗口,专攻群众办事难题;推进民生诉求服务提速、提质,全年受理民生诉求1.66万件,平均办理时长和群众满意率在全区排名前列。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服务责任体系,街道主要领导服务12家区三百强企业,16名班子成员服务街道百强企业,9个社区书记、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服务342家百强外中小企业及70家规下样本企业,全年累计走访企业4000家次,高效解决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530个,解决率98.88%;建立惠企服务窗口10个,举办企业座谈会25场。
五、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提升依法治街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明确重大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须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在经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前,须由街道法律顾问、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须设置有效期、统一编号,须通过政府网站等规定的载体统一发布,并及时解读、备案。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航城街道未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存在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执行或超时效、失效未清理问题。
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知、判、议、决、督”工作模式,凡涉及重要事项、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等,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常年聘请制度,为行政决策及重点、疑难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以来,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收到审查文件2197件,出具法律意见1475份,审查合同722份,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可留痕监督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通过“信用宝安”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息数据,确保信息无遗漏、不滞后。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托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的办案流程、文书制作、预警监督等功能,在线办案,规范案件办理。2023年以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617宗,其中检查案件808宗、处罚案件809宗。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街道司法所督促街道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基础要素信息维护等工作;积极配合司法、土地规划监察、城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6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好执法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夯实执法力量,组织街道39名公务员考取行政执法证。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一)强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建立安全夜查常态化机制,每周一开展“一社区一主题”安全夜查;建成街道安全宣教基地、3个小型消防站、8个园区应急管理服务站,泰兴隆等6个园区成为安全规范标杆园区;“三小”场所、园区及工地宿舍、商住小区、自建房烟感报警器安装100%全覆盖;新增AED181台,开展应急和急救培训32场。
(二)全力做好三防工作。成功防御3个台风及36场次暴雨,排查河堤水库205处次、危房危墙2985处次、暗涵86处次、转移群众7000余人次;完成三围公园旁、杨贝工业区后山边坡等4处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治理面积9782平方米;顺利完成黄麻布、九围社区市级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
九、健全纠纷行政调处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完善多元解纷架构。创建4个街道级群众诉求服务分中心,按照“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立案指引”一站式服务模式,整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热心人士、社工义工、挂点律师、挂点法官等力量参与调处,2023年以来,共接案咨询3464人次,受理调解案件418宗,调解成功271宗,司法确认29宗,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299宗,收到锦旗14面。
(二)做实行政调解。健全行政调解组织,配备行政调解专班,制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公告行政调解事项目录,落实行政调解责任,一把手参与重大行政纠纷调处8宗,做好复议前和诉讼前行政调解工作。
(三)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宗;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及证据材料,2023年街道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宗,其中1宗终审胜诉,其余2宗暂未开庭,无败诉案件。
十、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93件、各级政协委员提案49件,办结率、满意率双100%,创新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后评价”工作,街道政协委员工作站荣获市级“优秀委员工作站”;在街道官网及主要对外场所公布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法院、检察院监督。按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并配合案件审查,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及时接收法院相关文书,包括传票、通知及裁判文书等,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落实司法建议;配合检察机关落实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
(三)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监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配备专职调解员,用心用情协调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2023年以来,共为17名群众提供服务。
十一、健全科技保障机制,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推进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成立航城街道民生诉求服务领导小组,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梳理分类分级分拨处置流程,建立群体性诉求短信提醒紧急处置机制,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建立市民满意度评价机制;推动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接入“i深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宣传推广。
(二)落细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做好各类惠企政策的前端收件工作,依托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平台、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流程线上申报审批、数字化留痕,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受理,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3年共受理540宗相关补贴业务。
十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行政组织保障
(一)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年有计划组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法,2023年共组织街道126名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举办领导干部宪法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
(二)构建精准普法模式。以宪法、民法典为普法宣传重点,加大对与群众文化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社会热点问题的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法律五进”“以案释法”活动,做到日日有普法、月月有活动,分类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9场。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宗(包括群体性案件3宗),援助人数81人,挽回金额114万元;参与群体事件处置工作,配合对涉及群体维稳案件进行财产保全,强制执行2次。
十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航城街道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全面改进:一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制作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二是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和标准,从公众参与、向党工委请示报告等方面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三是组织街道35岁以下的公务员考取行政执法证,购买法律服务充实法制审核力量,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四是深化群众诉求服务改革,高标准创建4个群诉服务点,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渠道。
十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航城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执法水平仍需提升,因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程序不够严谨,执法文书不够规范,导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存在扣分现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程序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因个别承办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理解不够准确和全面,导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程序不够严格。
十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行“以案释法、以案指导”制度,推进柔性执法,规范涉企联合执法;持续充实街道综合执法力量,提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宝安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南(试行)》,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和程序监督,扩大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覆盖面,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应纳尽纳,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三)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党建引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多元解纷体系;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广“调解优先”非诉讼解决机制,对重复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先行组织行政调解,构建平台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大调解格局;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队伍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特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