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3年,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底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广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宝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一年以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我局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作出系统安排,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广泛开展培训和宣传,制定了《关于组织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方案》《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措施》等文件,认真落实区委“创一流、惠民生,强质量、优服务、成体系、有特色”的要求,聚焦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全力打造大湾区卫生健康高地。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推动法治深圳建设
我局抓紧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细化实化省委“1310”具体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深圳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宝安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的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推动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委依法治区办。
2.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百分百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深圳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线上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局长办公会、“三会一课”等载体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宝安建设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依法配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所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胜诉。其中,行政复议案件5宗,维持行政决定3宗,申请人撤回申请复议终止2宗;新立案行政诉讼案件6宗,宣判3宗均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程序办理。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宝安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我局依法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化。2023年9月,我局通过“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均按决策程序有序推进。
2.不断优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调解、案件讨论等30余次,审查合同、文件189份;组织我局2名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案件讨论、行政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全面升级法制风险防控举措。
3.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逐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方便接受上级部门、社会群众监督。
4.继续大力推进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落实合同文件法制审核和登记“三统一”制度。2023年共签订合同192份,均通过法制部门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五)认真做好普法宣传,营造执法守法良好氛围
一是启动2021-2025普法规划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在各街道举办职业卫生、打击非法行医、控烟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企业活动,并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开展普法宣传957次,当面宣贯法律法规1123人次。三是不断强化一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卫生执法培训班一期,组织执法员赴西南政法大学交流学习2批120人次,开展卫生健康执法领域“以案释法”主题研讨10场。及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新法宣贯,汇总梳理一线执法经验,推动新老执法员交流互学。四是从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案卷书写和管理,积极落实整改,倒逼行政执法实务规范化、高标准、高质量。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全面落实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08宗,罚没金额550.54万元,实施行政检查7349家。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将所有执法事项列入双随机检查专业目录,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2023年,我局每季度抽取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24宗,采用交叉盲评和复核研讨的方式,对抽取的案卷开展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各单位总结反思,从而推动各单位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卷文书制作更加规范,确保相关执法行为、执法流程的合法性、合理性进一步提升。
2.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大力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管、调阅登记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全过程记录业务培训,落实执法记录仪全区卫生监督员逢检必用,实现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均有据可查。2023年,全区卫生执法部门录制音像资料9602余件。
(2)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做出前均由法制机构完成法制审核。
(3)依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时监督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系统、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省市区三级信用信息系统等5个信息系统的执法结果公示数据对接情况,对公示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情况及时通报整改。
3.健全各类法制审查制度,推动创新执法模式
(1)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针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局领导班子实行集体讨论,确保公开、公正、合法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
(2)着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宝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要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事项的通知》,严格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相关政策性文件和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一律按要求进行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3)积极推行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充分利用区抽平台系统功能,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2023年领取国抽任务704宗,完结率为100%,发现问题并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部门案件154宗。市抽任务2宗,完成率为100%,发现问题并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部门案件1宗。
(4)加强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我局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已建立与各街道、文体旅游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执法模式,目前联合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
(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建立“五个一”行政调解体制
成立宝安区医疗卫生系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深化推进医疗卫生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方案》,编制了《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为我区医疗卫生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2.打造“最后一公里”行政调解模式
在具有卫生监督、处罚职能的公卫单位和公立医院设置11个行政调解工作室,并搭建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法律顾问、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行政调解组织架构。通过上下联动、共商研讨、齐抓共管的方式将行政调解与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打通便民调解的“最后一公里”,实现行政调解服务机构基层全覆盖,让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快速化解。
3.创新三项行政调解机制
一是推行协同调解机制。邀请“乡音调解员”和第三方调解机构,以客观的角度,用老百姓熟悉的方言评理、劝说,以“人情”调解提高调解效率,使调解更接地气、更通俗易懂,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二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会商机制。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受理重大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后,按照“管业务必须管纠纷,管纠纷必须管调解”的原则,安排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为班底的调解工作组与涉事部门会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化解能力,确保在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推行跟案回访机制。我局在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矛盾纠纷化解包案工作要求,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涉案单位领导负责包案,落实一人一案化解工作要求。对已经调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回访,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时跟进法制宣传和暖心关怀。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不够浓,各部门、各科室法治方面工作的协调性不足,针对该项问题,2023年区卫健局持续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大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工作面临人员流动性大、执法环境复杂、工作任务繁重等多重挑战,执法质效有待提高,针对该项问题,区卫健局聚焦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强化履职能力,适时采用脱产培训、“以老带新”、案卷评查等方式,执法人员政治意识、法治素养、服务观念、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有较大提升。三是辖区内监管对象数量多、市民诉求多,监管覆盖不足,针对该项问题,区卫健局大力推进精准执法,强化科技赋能,以智能监管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不断回应社会期待,增强监管能力。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一是部分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未能完全熟练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需加强合力。二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执法对象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三是行政执法案卷需要进一步规范整理,逐条落实省、市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不够全面细致,案卷归档工作统筹督促的力度不足。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案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等制度落实,丰富案卷评查、宣讲培训、学习研讨等模式方法,加强职业卫生、行政调解等方面执法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不断提升工作队伍依法履职水平。
(二)持续做实行政调解工作
充分利用宝安区卫生健康行政调解组织,推动构建快速反应、运转顺畅的卫生健康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持续打造高素质卫生健康行政调解队伍。探索建立符合宝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分级负责机制、规范运作机制、多级联调机制“三机制”,实现行政调解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加强卫生健康普法宣传
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重点开展特区法规宣传工作,围绕重点领域法律法规,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引导市民增强法治意识,将新出台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普法年度工作任务。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