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区司法局有力指导下,区国资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深圳市宝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宝安区2023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为宝安国资(集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通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召开区国资(集资)系统大会、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多种形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刻领悟法治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中的战略地位,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在宝安国资落实落地。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委“第一议题”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宝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党内法律法规共12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强化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落实《深圳市宝安区2023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宝安建设工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谋划部署,亲自研究审议重要工作报告、重要监管制度等重点工作,以身作则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述法述职,抓牢抓实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个人年终述职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召开国资国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法治宝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一是构建齐抓共管格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确保局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立破并举”。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带领全局18名公务员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考试任务,考试通过率100%;邀请普法讲师团讲师开展“走进民法典”专题讲座,举办《<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修订新规》法律专题讲座,提高学法新思维。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规范法律顾问管理,由常驻法律人员专项办理涉法事项,定期收集各科室涉法咨询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质量提升。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协助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审查服务100余次,参与信访调解4次,协助出具答复书3份。
(三)自觉强化外部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牵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扎实推进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的研究处理。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5件,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二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抓好审计监督和整改落实工作,对审计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会同相关企业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将审计整改效果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挂钩、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核定挂钩,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聚焦落实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不断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印发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物业招商招租管理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权限,规范国企产权变动、物业招商招租行为。印发股份合作公司企务、财务公开操作指引,明确公开途径、公开形式和内容、申请查阅程序,进一步强化股民监督。
(二)增强市场化、法治化履职能力。突出“4个结合”修订区直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动国企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修订印发新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进一步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园区改造提升、优化产业空间品质、招引留住优质企业。成立首个股份合作公司廉洁合规部,拉开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对制度出台或修订、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的法律审核,做到应审必审、应审尽审。出台的政策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实行“合法性+公平性”双审查,推动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依法稳妥推进信息公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本职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细化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截至目前,通过宝安政府在线等方式,主动公开121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法治化工作。持续推动国企在市资金融通平台规范操作、阳光交易,累计交易24宗、共75.1亿元,积极打造“阳光国资”形象。
(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管理机制。完善信访台账,运用法治思维认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信访诉求,安排专人做好接访记录和跟踪服务工作,定期通报信访案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工作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我局处理信访工作案件57宗,已办结47宗案件,持续跟踪推进10宗案件。
(六)健全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机制。修订印发《区国资局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履约检查、事后履约监管机制,定期梳理合同台账。截至目前,我局已签订34份合同,均已咨询法律顾问意见。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本年度我局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全面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有效提升,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国资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虽修订出台国企产权变动、物业招商招租等5个制度文件,加强了国资监管,有效防范投资等风险,但在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差异化、信息化监管仍需探索提升;二是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待强化,虽有通过集中学习、法律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选派9名廉洁合规专员至各直管企业,有效充实了企业法治人才队伍,但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够等问题。
接下来,区国资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国资(集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用法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个人学、集中学、引领学、专题学相结合,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单位职工、党员干部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二)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力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知识及要求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落实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问效机制。
(三)健全完善局内依法行政制度。以“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准则,严格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定程序,在政府权力运行规范化上持续加力。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