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石岩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有力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取得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及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累计传达学习99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指引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扎实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领会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党的政治领导,维护宪法权威,推进良法善治;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聚焦法治为民宗旨,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推动法治宝安建设
(一)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2场宪法法治专题讲座和1场法治专题培训;完成街道处级干部参加旁听法院案件庭审、2023年度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落实街道公职人员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多层次多维度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基本保障。
(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反诈等系列“法律五进”普法活动327场,在区级以上媒体发布法治宣传报道57篇。二是创新打造“无讼”讲堂宣讲品牌,开展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等10场活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成本低、对抗弱、效率高的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罗租岭主题公园法治元素,推动水田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参考,有序开展普法工作,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重要基础。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召开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强调考核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可视化标准,要求立足职责,奋起直追,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组织行政诉讼案件专题研讨、听取案情汇报、研究涉案关键点,带头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二)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法”。根据《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并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在街道党政联席会议上传达学习2023年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等相关议题共3次;根据《宝安区2023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划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合力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等要求。全面清理街道规范性文件,分别形成持续有效、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2份;印发关于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类别的规范性文件2份。
(二)合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积极配合区局报送可能纳入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要求落实街道3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和风险评估等程序。
(三)有效开展法律顾问管理。一是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完成采购2023年“街道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完善《石岩街道法律服务考评标准》并严格进行考核。二是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作用,法律顾问依照规定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有关议题,推动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合同和材料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2893份,提供咨询1000余人次。三是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街道重要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普法、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等。四是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331人次,参与调解案件218宗,面向60家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制定并送达27份企业合规建议书。
五、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街道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55宗,出动执法人员36576人次;开展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行政检查36次,立案处罚6宗;开展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等专项领域行政检查198次,立案处罚8宗。
(二)优化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严从实贯彻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全过程执法记录和执法信息公示等要求。二是发挥律师专业辅助作用,组织律师团队开展案件研讨和审查,开展典型案例规范执法交流会议及各项执法培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数据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系统案件预警、缺项等情况,及时维护行政执法基础要素信息。
(三)探索行政执法新模式。实行“街道+社区”联动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现场直播行动;突击检查餐饮门店,现场检查发现,现场责令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积极落实《广东省司法所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街道司法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法定职责,配合完成3场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4场街道内部执法案卷抽查,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一是完善应急处置基本制度,更新街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修订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二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和培训,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有效化解劳资风险隐患,定期开展百人以上企业用工监察,开展企业巡查2407家次,发现劳资隐患75宗,化解率100%。四是高效处置劳动争议案件,化解涉及10人以上集体纠纷108宗,30人以上劳资纠纷或群体劳资纠纷的预警率和结案率均为100%。
七、加强推进诉源治理,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一)争先做好“三调联动”。一是运行街道行政调解室,调动专业调解专班力量,实行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一把手亲自参与重大行政纠纷调处。二是发挥街道“三调联动”中心辐射作用,受理人民调解纠纷2904宗,成功调处2887宗,成功率99.4%,受理行政调解纠纷50宗,成功调处49宗,成功率98%。三是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全力做好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多部门联动化解家事情感暴力纠纷17宗,有效降低刑事案件转化率。
(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一是有序推进“工会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工作机制,成功调解劳资纠纷574宗。二是创新开通远程司法确认途径,在塘头、浪心、龙腾社区设立远程视频司法确认工作室,为调解案件赋予执行力。三是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办理援助案件67宗,涉案人数402人,做好财产保全材料,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四是衔接开通“人民调解+赋强公证”渠道,在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设立公证服务窗口,将公证引入多元解纷机制,形成深化诉源治理新思路。五是阶梯式运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完善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项目和工作指引。
八、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规范透明行政权力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40余件,办结和答复率均100%;高度关注群众难题,找准履职发力点,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二是依法应对复议诉讼案件,切实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今年办理涉街道行政复议1宗、行政诉讼18宗、民事诉讼28宗,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均出庭,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宗。三是配合落实司法和检察文书,接收的14份文书均已按要求落实并完成书面答复。四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重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持续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合理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立行立改。
(二)加强政府督查。一是强化结果导向,全年跟踪督查事项816项,开展实地督查75次,形成各类督查通报94件次、督查周报27期,有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严控督查事项与频率,加强任务事前把关审核,及时办结完成事项,提升工作质效。三是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三)落实政务公开。通过宝安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各类信息共197条;在《宝安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政府新闻信息1294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57条,有效处置率100%。
九、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自查的“思想认识和法治思维有待强化、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方式有待更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不足,街道全力补短强弱,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一是增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借助法治专题讲座、学法考试、“述法”等方式强化干部法治意识,切实做到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二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通过完善法治文化主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讲活动品牌、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方面让普法方式更多元、让普法效果更明显。三是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力量,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自查、执法业务培训等内容,让执法“三项制度”扎实落地,执法质量明显提高。
十、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力量有待加强。经济高质量发展趋势对法治保障提出更高要求,但原有法治人员储备基础较弱、法律专业人才较缺乏,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先锋力量略显不足;基层法治建设线条多样,人员流动性较强,传帮带和培训力度不足,部分干部工作热情和活力不足。
(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加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但因基层工作繁杂,部分干部自主学习时间少,未能深究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无法完全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运用法治思维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尚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效率有待提升。
(三)法治宣传特色亮点的挖掘有待加强。目前固定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较为缺乏,普法活动开展相对分散,单次活动难以形成可视化的普法效果;当前普法工作未全面拓展法治宣传网格,尚未完全从“工作需求”向“受众需求”转变,也未全面从“灌输式”向“服务式”转变,难以在辖区或更大范围内打造极具特色的普法品牌。
(四)行政管理事项涉诉风险研判有待加强。近三年来,涉街道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有所上升,案由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为主,对街道的依法行政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需从根本上减少甚至避免涉诉风险。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有力增强法治队伍实力。进一步优化整合人才队伍,推动法律专业人员向法制部门倾斜,组织多主体、多主题法治学习和培训,不断巩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能力。
(二)有效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无讼”社区建设,运行共治家园平台,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
(三)着力提升普法示范效应。依托现有“四级同创”经验,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法治实体平台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抓青少年保护、反诈骗、反有组织犯罪等时事热点,不断推陈出新法治宣传内容,扩大普法活动覆盖面。
(四)扎实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加强法律把关,定期开展隐患风险排查,强化风险研判分析,做到行政程序合法依规,从源头避免被诉或败诉风险。
特此报告。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