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提升教育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区委教育工委定期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分层分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邀请市委、区委讲师团,并聘请教育系统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劳模、名师及各领域优秀讲师作为教育工委党校讲师团成员,深入学校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深化广大师生理想信念,全年共开展宣讲175场,实现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校园全覆盖。
二、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委教育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区教育局党组(扩大)会议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圳市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组织观看全市政法系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印发《2023年宝安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直以来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督促做好局机关及各级学校的法治工作,全面提升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水平。11月6日召开了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局领导班子听取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今年我局主要负责人组织科室按法律效力等级汇总整理了国家、省、市近年来出台的教育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编写《中小学(幼儿园)常用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100篇》。同时对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工作中常见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并按照问答方式进行简要法律分析和解答,编写《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常见法律问题100问》。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相比2022年我局法治工作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2023年我局重点在充实壮大执法队伍方面不断完善,组织27名公务员、1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考试,参训率和持证率达98%。法治建设工作有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系统清理我局及我局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对一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积极推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决策全流程合法、合规性把关。将《宝安区教育局推进学前教育创优联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实施指南》、《宝安区中小学校本教研工作指导意见》3项程序较完备的事项列为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其中《宝安区教育局推进学前教育创优联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同时也被列为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宝安区教育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全面启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动态管理“一单两库”。联合区民政局、区卫健局跨部门行政检查21次,参与宝安区预付式经营跨部门综合监管阳光检查专项行动8次,共派出执法员58人,检查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午托机构合计29家。及时在市监管平台、市法治信息平台和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数据录入与结果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产生行政检查案卷21宗。
(三)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5期领导班子学法专题讲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最新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有效提升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组织2023年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深大法学院教授、法律顾问集中授课,现场答疑,有效提升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培训考试,组织处级以下公务员参加2023年学法考试,以考促学,夯实依法行政保障。
(四)依法多元化解矛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积极答复并认真处理各类司法函件。做好行政诉讼等案件的案情分析研判,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积极开展学生伤害事故行政调解,达成和解1次。通过行政调解手段把学生伤害事件引起的矛盾和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进一步探索法治信访,积极对来访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和渠道信访,严格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局机关合同法律审核、涉法疑难问题咨询、重大行政决策审核、行政诉讼和调解等工作,基本形成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对区内所有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法律顾问聘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指导。
(五)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探索教育集团长效管理机制,印发《宝安区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7家混合型教育集团章程建设工作,为培育孵化一批新的教育集团制度建设探索。为推进我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面向全区54所未评定依法治校达标校、示范校的学校开展2023年宝安区中小学依法治校相关工作,有效提升我区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六)创新学校普法方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1.利用特殊节点开展法治教育。10月7日组织学生参与2023年全市青少年宪法在线学习活动,切实引导我区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6月15日举行全区学校法治教育专项培训,专题推进中小学“假期法治教育”。
2.做好未成年人保护。4月份梳理更新各校法治副校长名单,目前全区中小学100%配备了法治副校长,部分学校还配备了法治辅导员。10月21日区法院组织法治副校长在宝安小学开展“法治剧场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让学生认识“校园欺凌”,并在《人民法院报》进行了专门报道。
3.共建法治教育基地。5月与区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合举办“法治大家行——‘未’爱同行,共护花开”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系列活动。又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团区委等相关单位开展“未成年人协同护航行动”,在宝安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协同护航学校”,共同开展校园普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等工作,以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5所学校成为宝安区第一批未成年人协同护航学校。6月与区司法局合作,动员10所学校申报宝安区示范性法治教室,最终红星小学等学校成功入选。
4.建立健全课程资源。依托教科研资源,通过“宝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法治主题教育”专栏,开设了“诚实守信”、“廉洁修身”、“预防非法集资”等主题教育课程。
5.学生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10月30日在教育部主办的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决赛中,宝安中学张馨淳同学作为广东省队素养竞赛高中组的唯一代表,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工作持续开展,相关市场主体的信息变化较为频繁,市场主体名录库更新不够及时,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因我区民办办学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体量庞大,各类行政检查“一案一卷”工作较难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学生普法渠道相对单一。目前我区中小学生普法仍以学校教育为主,尚未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普法机制,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理想。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积极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我局出台的各类行政决策依法依规、程序完备。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定期梳理各类执法清单,开展行政检查程序规范化培训,各类执法案卷及时立卷归档。结合2023年教育集团章程工作的推进情况,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制定及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