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梳理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局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5次,开展集中研讨5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8次,坚持全员覆盖学、多种形式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分级分类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共计发放学习材料600余册,开展专题学习40余次,督促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学习日活动。共开展“三会一课”累计90余次,主题党日累计40余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推动法治深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2.紧密围绕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宝安建设。一是细化区2023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实施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二是以党支部为学习载体,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不断推动提高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通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对2023年新施行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带领全体公职人员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培训与考试,达到参考率和优秀率“双百分百”的要求。三是充分开展普法宣传。局主要负责人参与《局长说法》栏目,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解读,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电镀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二是对辖区重大危险源、危化品生产、危化品经营(带储存)、加油站、化工医药等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审核和管理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跟踪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贯彻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全区案卷开展案件评查。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责令改正等柔性配套监管措施,让市场主体感受“有温度的监管”,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二是模拟执法,以赛促学锤炼队伍。为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事项开设6期专题培训,共计培训一线安格员、执法人员2311人次。同时,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大比武活动,全区十个街道共计60名执法业务骨干参赛。以赛促学,使得执法技能“活”起来,“实”起来,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实战水平。
(4)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开展直播执法,实现执法普法双管齐下。选取易发生事故的涉有限空间企业,率先在全区开展直播执法行动,共有34181名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线观看,取得了较好的执法警示教育效果。
2.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修订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应急管理监测预警运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等文件,优化7*24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加强接入区监测预警指挥中心的22个系统监测,累计处置预警12812个,发布预警提示单366份。推进100个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
(2)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一是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试, 3281人通过考核。二是开展地震应急、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等多种类综合科目应急演练,参与人员550人次。三是打造专常兼备的应急队伍体系。以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为主体,以民兵应急力量为突击,以专业应急队伍为支撑,以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建成各类应急救援队伍318支,队员达8000余人。四是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深圳市道路救援协会、深圳公益救援队、方舟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加强联系对接,协调推动建立宝安区方舟救援队。五是组织开展多种类综合科目应急演练,提升全区应急救援能力。2023年5月,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民武装部等15个单位参加地震应急演练,模拟石岩街道发生4.8级地震,参与演练人员近230人;2023年8月,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生态局等17 个单位,在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金碧工业区开展宝安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参与演练人员325人。
3.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积极推动各常用政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出证。目前,3个电子证照的数量及质量已可被其他部门直接关联引用。当事人在办理事项时,可免提交相关证照,直接引用我局电子证照。二是通过数字赋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我局18个事项,已实现所有事项零跑动。其中,16个事项实现“马上办”,3个事项实现秒批,6个事项实现电子证照,2个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措施,打通为企业群众办事的“最后一百米”。
4.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中的三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了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常年聘请有丰富行政法务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挑选符合条件,具备扎实法律知识和丰富行政法务经验的公职人员申报公职律师,目前有4人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二是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依法决策。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政府采购合同等事项,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并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申请强制执行等业务。
5.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7宗,行政诉讼14宗,开庭审理的11宗行政诉讼局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其中2宗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无复议改变、诉讼败诉情况。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2宗。
(2)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2份检察建议书,已按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落实情况。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问题。我局严格落实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的配备工作,充实执法队伍。从区局、街道、企业遴选出18名兼职技术检查员和5名社会监督员,皆具备职业资格和应急管理实践经验,并已完成岗前培训。二是执法人员培训不足问题。2023年我局组织专家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电镀、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内容,组织全区安格员、执法员累计开展6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达2311人次。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大比武活动,组织全区十个街道共计60名执法业务骨干参赛。以赛促学,使得执法技能“活”起来,“实”起来,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实战水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执法人员对于新法新规的学习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新修订实施,对原有制度作了较大修改完善,新增了不少内容。工作人员因日常监管任务繁重,参与以上法律法规的学习主要来源于上级部门的统一指导培训,自行组织学习频次和强度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采取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活动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质效。
(二)聚焦案卷评查,抓好案件质量生命线。严格贯彻法制审核制度,继续加强案卷的评查工作,评查后通过综合分析、通报反馈、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强化以评促改、以查促治,压实整改责任,构建“查评督改用”闭环,不断提高案卷质量。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持续提升执法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引导执法人员、案审人员依法依规办案,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