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
(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大走访、大座谈、大起底”调查研究、“基层调研服务日”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宝安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细化实化省委“1310”具体部署,攻坚“422133”。分解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区委书记王守睿、区长王立德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法治宝安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组织53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开展述法,报送述职报告336份。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大工务”体制机制。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明确16项23条任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抽查112次,检查企业622户。设立“绿色通道服务专区”,开通“双优通道”。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1+1+6”政务服务模式,对58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发出审查建议2份,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宗。指导50余家企业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备案和优先审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强化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创业孵化基地、软件和互联网产业、产业扶持政策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通过率10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40件,废止17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指南,制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督促各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程序。
(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法制部门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会200余次,承办法制审核事项1700余件,参与处置30余项重点维稳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行政执法通用指引进阶版,开展执法证件申领4次,500余人次参加。组织执法业务培训15场,“直播式”执法4期。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办理行政检查、处罚和强制案件32030宗,其中街道15898宗。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抽查企业10.71万家次,曝光、约谈、联合惩戒345家企业,公布典型案例63个。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罚款1000余万元。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双系统”规范办理程序,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效能。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引,举办企业合规培训4期。修订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737项。办理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案件510宗,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案件22宗。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组织普法活动731场,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印发应急管理监测预警运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系统监测,处置预警12812个,发布预警提示单366份。
(二)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组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试, 3281人通过。开展地震应急、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等多种类综合科目应急演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1+5+N”多元解纷网络,纳入家事情感智慧联调体系案件13.1万宗,结案12.8万宗。“i调解”平台调处案件15876宗,成功率98.52%,赋强公证81宗。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落实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备忘录,印发推进行政复议与三调联动对接工作实施方案。
(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加快政府采购案件办理效率,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投诉14件。
(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办理复议案件568宗,办结437宗,撤销19宗、确认违法13宗、变更2宗,直接纠错率7.8%。
(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7宗,增长8.2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0次,增长1.32%,其中行政首长出庭14次,增长18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46件,政协委员提案324件。自觉接受司法和检察监督,办理司法建议书35份,检察建议书17份。强化审计工作,审计106个单位,揭示问题346个,提出建议54条,移送处理3份,出具决定书20份。
(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跟踪督查事项12611项,开展督查122次,发布专报46份,通报14份,周报23期。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开展执法专项督查,核查“双系统”监督办案流程,开展3轮案卷评查。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官网公开信息37662条,英文网站发布526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6宗,办结719宗,及时办结率100%。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信用目录1119项,归集数据 1.97亿条。归集信用承诺目录63项,数据116273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印发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重点项目立项审核,搭建区级数字城市建设导则体系。
(二)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完成“三个一”企业服务应用建设,打造三维空间智能底座。完成新一代政务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
(三)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持续收集“互联网+监管”数据,完成数据编目和挂接,提升监管行为覆盖率。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完善考评指标,推进示范创建。“探索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城区”入选市优秀项目库,选送省参评。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法治培训融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组织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开展“局长讲法”4次。学法考试3259人参加,参考率99.72%,优秀率99.36%。40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开展法治深调研课题4项,推动结果转化。
(四)探索打造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城区。率先构建“刑事合规+行政合规+信用合规+行业合规+廉洁合规”五位一体合规体系。
十一、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区对照去年存在的政府决策程序、执法不规范、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法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还不相适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行政决策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范围需进一步厘清,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政策解读的形式需更加多样。区部门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需更加重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基层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未全面落实,部分执法部门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四)行政复议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新任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复议人才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场地、设施配备亟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的标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突出创新驱动,补齐短板弱项,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统筹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力推进示范创建。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配齐配强法制专业人才。
(二)持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明确事项覆盖范围。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督促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培训,开展“直播式”执法,强化层级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设。聚焦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持续优化各项制度,深化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依法办案质效。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