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等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的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提升人力资源事业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人力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全力以赴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领导班子述法考核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开展法治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及督查。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汇报、年底有考核。
(四)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开创多元普法新格局。积极参加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过程,获评“良好”。围绕“宝安‘网镜’法治在线栏目-执法普法进行时”的直播主题,组织开展劳动用工领域“直播式”执法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监督和直播执法、普法的示范效应。举办劳动用工合规讲座4场,为150余家次企业普及劳动用工合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指引。充分发挥“宝安第一课”学习平台优势,在原“法治第一课”模块基础上,新增“民法典”等6个主题29个线上微课程,共开展线下培训77场次,线上线下共培训26.3万人次。积极利用报纸、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宝安融媒、“湾区人才港”公众号不定期发布普法推文和小视频,多维度增强市民的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明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建设的目标、路径、流程和职责分工,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打造“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协同-企业参与”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体系。修订《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调解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受理条件和调解程序,为行政调解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公职律师遴选和管理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管理。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修订《宝安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做好《宝安区欠薪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宝安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效期延续工作。按程序废止《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办法(试行)》。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其中“2023 年深圳市宝安区政校企对接工作方案”已被列入区重大行政决策之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实施后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高公众参与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或制度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和公职律师作用,为全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案件提供法制审核和法律意见,共审核部门合同、重要文件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书279份,针对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23份,确保重大行政决定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依托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区政府网站,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按要求录音录像、记录、归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局重大行政决定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联合执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及时更新“两库一清单”名录库。制定本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按要求、按计划开展行政检查4次,抽查企业15家,其中与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检查预付式经营企业2家、“黑培训”机构3家。
(三)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重视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通过局党组会、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023年举办1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班,2期领导班子宪法法制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全员学法考试,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在深圳市首届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中,区人力资源局代表队获团体、个人双料冠军。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达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
(二)自觉接受检察院、法院监督。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工作,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今年以来,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3宗,其中胜诉5宗,败诉1宗,原告撤回诉讼2宗,未出结果5宗。暂未收到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议书。
(三)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人力资源招考招聘、评审认定、奖补发放、执法决定、仲裁送达、大额采购等一律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告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六、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提升矛盾化解实效
(一)强化风险预警管控。推行“安格+劳资防范预警”联动机制,组织排查企业22448家,发现劳资隐患4434宗,已化解4418宗,化解率99.63%。对企业因“关停并转迁”引发的风险,“一企一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二)推动信访积案化解。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印发 2023 年《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清案工作方案》。全市率先出台区一级人力资源系统局长信访信箱。接收办理各类来信信访件3180宗,办结3049宗。办理国家信访局流转的“国家满意度调查”信访件 113宗,国满件群众评价满意率为96.23%。接收办理“民意速办平台”民诉件18520宗。
(三)提升纠纷处置效能。全员下沉、带队攻坚,有效化解航城信濠、松岗运丰、新桥宝华等78宗重点隐患和5宗重大劳资纠纷。创新繁简分流速裁机制,案件审理周期较以往缩减约1/3。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710件,居全市各区第一。
七、存在问题
宝安区作为工业大区、劳务工大区,区内企业数量多、用工规模大,受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资矛盾多发,劳动监察执法和劳资纠纷调处压力大,需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另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很多企业对用工合规建设工作一知半解,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八、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充分发挥“安格+劳资防范预警”机制作用,利用安格网格日常巡查检查、信访举报线索核查、社区走访等渠道,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社区工作站、工业园区、房东业主对企业的预警监控作用,促进劳资矛盾高效化解。
(二)坚持处置关口前移。将劳动监察部门业务骨干下沉,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并肩作战,组成快速反应、及时介入、有效处置的劳资纠纷处置应急队伍,发挥自身专业、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倡导“以调促和”的处置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纠纷处置始终。通过事前调解、联动调解等多元化有力调解手段,及时高效化解劳资矛盾纠纷。
(三)加强劳动用工普法。举办劳动用工合规讲座4场,为150余家次企业普及劳动用工合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指引。组织开展劳动用工领域“直播式”执法活动。在宝安融媒体视频号、小程序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宣传视频和推文,在宝安本地电视台播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视频,多维度增强市民的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九、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加大“法治宝安建设”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升人力资源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强化法治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和劳动者理性维权,源头规范劳动关系。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联防联动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提升风险舆情预警防范处置力度。加强仲裁办案效能建设,探索建立“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持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深圳(前海)速调快裁服务站建设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一平台双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继续推进企业合规建设。通过专题讲座培训、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用工合规建设相关政策,发放“企业合规建议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合规建设,适用劳动用工合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