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燕罗街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奋力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面向世界、引领未来、全国示范”的国际智能制造生态城铺就浓厚的法治底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街道科级以上干部、各支部全体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学法计划,每季度在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开展一次学法。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标《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燕罗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燕罗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及时查缺补漏,推动街道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四是有效落实党政领导班子“述法”工作。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制度,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燕罗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细则,组织召开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集体讨论通过及政策解读、备案制度。2022年,街道共制定《燕罗街道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燕罗街道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2份规范性文件,均已在宝安政府在线发布。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市、区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文件要求及清理目录,及时对街道成立至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增强重大行政决策民主性、合法性、科学性。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并公布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公职律师遴选和管理制度,推动公职律师列席重要会议,提供法律意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街道常年法律顾问,安排律师驻点街道办公,为街道重大决策、土地整备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应对提供法律支持。截至目前,街道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1493份、审查会议纪要46份、审查请示167份,参与专题研究会议38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7份。
(四)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保障。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作用。今年来,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上学法4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1场,开展公职人员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3场,组织街道公务员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上开展学法考试活动,街道全体公务员参与学考活动,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二是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组织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3场,组织执法部门开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学习讲座,深入社区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手册。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燕罗街道“同服务同普法”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辖区小区开展法律服务进小区宣传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法治专题讲座系列活动,邀请宝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宪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主题法治专题,今年来共开展“以案释法”法治专题讲座10场;联合各普法责任单位及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疫情防控、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民法典及新施行、新修订等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45场;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治讲座培训79场,接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519人次,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33场。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畅通线上线下执法投诉渠道,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布行政执法投诉电话、执法监督邮箱,并保持畅通。在街道办事处放置投诉举报信箱,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要求在省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音像记录。及时维护行政执法基础要素信息,实时更新职权信息,与案件中职权保持一致,保证系统中职权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三是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依据《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版)》等要求实现案件程序合法、案卷规范,全面开展案卷自查,积极配合市、区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四是有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落实《宝安区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成立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及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统筹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土地整备拆迁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六)依法配合法院、检察院审判、监督活动。一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今年来,收到以街道办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区政府作出维持决定。收到以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宗,经调解,4宗案件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4宗法院已开庭审理,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出庭,其中1宗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对原告作出的深宝燕罗街字〔2021〕0051号《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目前正在上诉。另外3宗等待判决结果。二是积极落实并反馈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今年来,收到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1份,收到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份,均按照建议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其中就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深宝法司建〔2022〕9号)建议,部署落实街道《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就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深宝检行公建〔2022〕13号)建议,积极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社区依照各自职责,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查处力度,加强电动自行车场所管理。三是积极配合检察院提供行政执法数据。根据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商请提供相关行政执法数据的函》要求,积极梳理汇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清单。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社区、燕川北部工业园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完善平台标识标牌及上墙制度,由街道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助理驻点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二是健全行政调解组织,做好行政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成立燕罗街道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加强行政争议纠纷调处工作。今年来,成功调解行政诉讼案件4宗,原告主动向法院撤回起诉。三是加强“三调联动”,努力化解辖区矛盾纠纷。截至目前,组织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19宗,涉及人数7802人,调处成功率达99.7%,履行率100%,其中街道调委会牵头调处复杂疑难纠纷16宗,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16份,包括11宗死亡案件,申请司法确认2宗。
2022年,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案件繁多复杂,持证执法人员不足,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法治专业人才配备不足,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统筹存在短板,与法治先行示范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燕罗街道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法治示范为目标,积极创新、补齐短板,努力推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全面依法治街水平。一是继续发挥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和依法治街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探索实体化运作的有效方式;二是发动各社区党委积极参与四项法治创建活动,争创第二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三是注重对辖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畅通法律服务途径,引导居民运用法律途径解决基层矛盾纠纷。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公职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多种形式开展公职人员学考活动。丰富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及旁听法院庭审等各种学习方式,坚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区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和监督,推进街道执法改革事项落实落地。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公证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加强法治力量建设。配齐配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司法部门法治专业人才,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供力量保障。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