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工作部署,按照法治深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有序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强化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工作务虚会5次;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开展相关学习座谈活动等20余场,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落地生根。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作为根本遵循。目前,局党组集中学习42次,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0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相关政策文件13份;组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线上线下学习培训6场,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各类学习活动41场,聚焦重点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宝安落地落实。特别是今年的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加强对优待证的意义、功能、申领流程及预约安排等宣传引导,让退役军人应知尽知;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业务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知政策、懂答复、熟操作,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二是统筹谋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2022年度工作方案及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和各科室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3月3日,编制印发《2022年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材料目录清单》,研究制定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创建、走访慰问、优待证工作、风险防控等文件,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有序开展。5月10日,根据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宝安区优待目录清单工作规程11项,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引。下半年,研究制定宝安区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信访事项处理流程、领导干部带头化解信访问题工作措施等文件,推动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狠抓落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退役军人必须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把各方面的政策措施用足、用尽、用好,切实把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位、做到退役军人的心坎上。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局党组每季度通报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全面梳理全区5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政策落实情况,依法依规落实待遇保障;重点回访各街道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落实情况814人次,情况良好。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违反公平竞争。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证工作日期间电话畅通。
(二)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切实规范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结合工作实际,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意见征集、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及区拥军联谊会实施后评估等一系列程序。今年,我局共制定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管理。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工作要求,按照十项基础考核项,对标对表梳理台账资料(目前,我局暂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顾问的资质,职责和工作要求。聘请上海市海华永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发挥法律专业机构在局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我局以局名义签订政府合同,均严格执行区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在签订前送局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公正文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研究制定《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落实安置任务未达标单位进行督查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章程和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宝司〔2019〕18号)以及《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宝安政府在线、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权限清单、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及监督方式和权利救济渠道等信息,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要求相关科室如有执法案件信息,务必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严格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后公示,依法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我局暂无行政执法案件。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线,建立抓政策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的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积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全面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每年退役季,向退役军人详细宣传解析相关政策,组织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搭建普法宣传平台,组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红星堡垒户”建设,已启用全区首个沙井建设点,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力量参与法律宣传引导作用。持续推进“三调联动”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印发“人民调解”等法律宣传折页和手册共5000份,积极开展相关宣讲工作,松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成功为相关退役军人调解经济合同纠纷,获得群众好评。举办2期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线上线下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局长说法》、《民生访谈》、《市民热线》等节目,向市民朋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退役军人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工作部署,按照政策解释、教育关爱、日常管理及权益维护等分工情况,区和街道合力做好政策解释宣讲及矛盾问题化解等工作,协力推动专项治理任务落地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老班长”工作室135家,招募老班长53名,开展活动26场次,协助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做好政策法规宣讲、服务对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引导服务对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访咨询事项180人次,电话咨询721人次,收集服务诉求共367项(其中办结346项,在办21项),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全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法律服务窗口作用,今年已为43名来访退役军人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不足。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性和原则性强、敏感度高,对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及服务意识要求高。目前,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在强化聚焦、标准和责任意识,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等方面需加强。二是缺少创新。目前工作还仅仅停留在完成法治建设基本考核项目,在探索创新方面不足。三是宣传力度不够。需要在紧扣中心工作,引领退役军人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加强,推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退役军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主题活动,引导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者为退役军人工作砥砺前行。二是抓牢抓实法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思维抓牢抓实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创新进步。力争在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举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方面取得新的进步。
特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