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国资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区司法局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国资国企实际,依法推进国企改革,为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好、精细组织好、扎实推动好、全力落实好。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全体人员集体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直播,认真聆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成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依法治国、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学习,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6次。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氛围。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依法全面行权履职情况。一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紧扣“国资监管人”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修订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好“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三项职责,推动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二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制度出台或修订、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的法律审核,做到应审必审、应审尽审。出台的政策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实行“合法性+公平性”双审查,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修订或出台资产评估、参股管理、人员回避和交流、资金统筹等监管制度。
(五)依法接受监督情况。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牵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扎实推进区人大办《关于宝安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汇总》的整改落实。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调研等方式,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视察和监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二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部门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及专项问题跟踪等审计工作,客观全面提供资料、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对审计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会同相关企业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将审计整改效果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挂钩、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核定挂钩,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三是切实尊重检察、司法权威。通过党委会传达学习、召开专题宣讲会等方式,教育广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履职。区国资局全年收到司法建议书2份、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宗(2宗一审我局均胜诉),目前2宗均进入二审阶段,有力维护国资部门依法履职形象。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方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拟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提高学法新思维;制定并落实单位内部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全局公务员学法考试,全局17名公务员均完成学法考试任务,成绩均达到优秀,高标准完成考核要求。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规范法律顾问管理,由常驻法律人员专项办理涉法事项,定期收集各科室涉法咨询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质量提升。
二、2022年度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强化法治建设引领国资国企发展。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二是认真研读《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召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并在重大事项及决策中自觉将法制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积极营造国资系统主动学法、遇事找法的法治化氛围。
三、存在问题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够深入,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短板。二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机关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破产重组法律人才相对匮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国资局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区有关法治建设任务,突出解决国企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治企,继续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法治规划,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领导责任体系。统筹推动国资国企系统各级企业健全依法治企的工作制度,完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机制,坚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国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依法治企、依法经营。
二是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从国资监管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构建更具控制力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节点管控和流程约束,把依法合规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用法意识。以普法宣传为抓手,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推动单位职工、党员干部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四是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力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知识及要求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优化人员结构,聘请专业法制员补充法治队伍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力量建设。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