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松岗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全力以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松岗街道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直播、参加专题视频培训班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在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街道2022年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专题。
3.统筹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松岗街道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会,对标对表《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重点部门责任分工。组织召开“法治宝安建设”工作督查会,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4.切实加强街道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街道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组织街道全体公务员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上开展学法考试活动,参考率100%,优秀率100%,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水平,扎实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做好松岗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项服务群众工作,倡导“网上办”“指尖办”“云服务”,如推行户外广告设置备案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2022年,服务窗口共办理业务178574宗,其中综合窗口共受理服务事项70004宗,户政中心业务量90699宗、咨询业务591531宗、发证27357宗、自助终端业务7269宗,业务按时办结率100%。政务网上业务30194宗,政务事项网上申报率占比97.67%。与区级审批部门跨区域办理业务161宗,为不同群体提供“办事不出街道”的便利。
2.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服务辖区“四上”企业。设立“企业服务日”,每周五全体挂点领导与助企服务小组一起开展企业走访、座谈、宣讲、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积极协调处理企业诉求,宣讲最新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助力企业破瓶颈、谋发展。二是优化涉企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针对市容管理、扫黄打非、排查校外非法培训机构等涉及多部门权责的执法事项积极开展联合行动,并着力优化联合执法检查流程,探索建立透明高效的涉企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营商环境。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放《松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卡》,列明如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违规开展政务服务、漠视企业合理诉求、违规开展执法检查等10个方面重点监督内容以及举报方式,鼓励企业、居民主动参与监督,助力建构亲清政商关系。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市、区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要求,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形式合法依规。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2022年省、市、区工作部署,松岗街道于11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查,松岗街道未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事项,未存在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执行及超时效、失效未清理问题,清理结果已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要求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松岗街道2022年3宗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街道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作用。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落实法律顾问常年聘请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法制审查和代理工作,针对街道事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分析研判,及时为街道出谋划策,确保依法行政的合法性。2022年,已为街道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170余次,进行合法性审查2100余次。
3.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通过建立制度、设立政务公开栏、完善政务网站、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形式重点突出、简单易懂、灵活多样、注重实效。2022年,街道已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条,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并按规定在期限内给予答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效接受公众监督。
(五)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执法过程合法、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案件607宗。
2.优化改进执法方式。一是制定工作标准化流程图。对综合执法、查违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制定综合执法流程图、暂扣没收返还物品处理流程图、执法巡查工作流程图、规划土地监察办案流程图,形成一套规范、完善的执法巡查和案件办理流程。二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人性化执法。对照执法事项权责,以行政处罚裁量为基准,推进落实行政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引导当事人主动整改、自我纠正轻微违法行为1.2万余宗,既遵循了法治的目的,又做到了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融,更好地维护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完善“法治+”“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两级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两级调委会的功能作用,调动专职调解员、社区驻点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积极性,每月参与调解不少于当月纠纷案件总量的30%。二是全力做好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动调解。制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公安、司法、妇联、网格等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案件信息,实现全街道家事情感纠纷案件多部门联动、全流程闭环处置,预防情感纠纷转化升级,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三是完善信访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信访和调解的联动效应,发挥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基础性作用,统筹调度街道调解力量,对适宜用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事项,快速分流、条块承接,防止重大信访事件发生。
2.健全街道行政调解组织。一是根据《宝安区行政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在街道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并设立行政调解室。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以“属地管理”责任为兜底,落实行政调解责任。职能部门受理资源权属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纠纷处理裁决,或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依法先行组织行政调解,能调尽调,各部门一把手需亲自参与重大行政纠纷调处。二是加强对辖区派出所驻点调解室的工作指导。每个派出所调解室配备4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调解员,实行三班倒值班制协助派出所处理非警情纠纷,确保24小时备勤调解服务。松岗派出所驻点调解室在标准化建设、调解质量、工作台账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获评宝安区“2022年星级调解室”。
2022年,各调解平台累计完成矛盾纠纷调解3903宗,司法确认的案件数量2宗。诉源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法治城区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七)加强法治氛围营造。
1.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3·5”义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五一”劳动节等时间节点,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普法主题包含《消防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近年来新施行的、新修订的、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有效举措,使群众参与到法治社会建设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2022年,开展普法活动12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人次,派发资料2万余份。
2.高标准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根据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指导溪头社区参加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积极完善社区法治阵地建设,设立打造社区法治长廊、公园宪法宣誓点标志、校园法治宣传栏、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街等法治文化阵地,让居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味道”。经省司法厅审核,确认溪头社区为2022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为街道法治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街道执法人员具有全日制法律教育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比例不高;二是基层普法仍存在薄弱环节,普法方式相对单一,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活动的趣味性和知识性。
二、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规范松岗街道法律顾问管理、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议题、案件、制度等领域的法律审查和风险把控,健全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二)创新开展轻罪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联合区检察院开展轻罪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高民众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联防联控体系,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对被不起诉人开展帮扶教育及跟踪管治工作,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依托“一平台双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数据管理,确保执法案件信息全面、及时纳入监管。加强街道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纪律等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四项法治创建活动,提升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加大“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