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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赴港澳所需材料及程序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6-09-14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因公出国:

一)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附对方邀请函件、单位同意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主管部门审批,副局级以上报市人事局及市组织干部处审批。

二)凭经过批准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深圳市因公出国报批表》各一份,报外事办审批。

二、因公赴港:

一)填写《深圳市因公赴港人员审查表》一份,附对方邀请函件、单位同意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管理权限报批。

二)凭已批准后的《深圳市因公赴港人员审查表》、《深圳市因公临时赴港澳报批表》、《深圳市因公出因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报外事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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