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堤围防护费?
堤围防护费是地方政府依法向社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用于河道、海堤、水闸等堤围工程的建设和维修维护,以巩固或提高河道、海堤的防洪(潮)能力。在全国已开征堤围防护费的城市中,出于理解和各地特点的不同,选用了不同的名称,如河道堤防维护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目前,广东省内基本都采用“堤围防护费”名称,为便于统一且突出表述深圳的水工程特点,我市也采用“堤围防护费”名称。
2、我市开征堤围防护费的法规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受洪水威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加强本行政区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规定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均对开征堤围防护费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央和广东省每年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也都列有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堤围防护费)。
3、全国堤围防护费征收情况如何? 我市堤围防护费在广东省处于怎样的征收水平?
答: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都已开征堤围防护费,而广东省内也唯独只有深圳市尚未开征。目前,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最高为0.5‰,相当于省定标准中对从事专业批发商业企业的征收标准,仅为周边城市的1/3到1/2。同时,我市还充分考虑到对大企业负担影响问题,采用超额累退费率法计征堤围防护费,使大企业缴费额度与周边城市相比减少了一半左右。
4、我市堤围防护费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堤围防护费缴费义务人(简称“缴费人”)。缴费人应按照《深圳市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堤围防护费。
5、我市堤围防护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答:我市堤围防护费按缴费人申报流转税时的销售额或营业额采用超额累退费率法计征,也就是销售(营业)额越高部分计征费率越低:1亿元(含1亿元)以下按0.5‰计征;1亿元到10亿元(含10亿元)部分按0.4‰计征;10亿元到20亿元(含20亿元)部分按0.3‰计征;20亿元到30亿元(含30亿元)部分按0.2‰计征;30亿元以上部分按0.1‰计征。例如,某缴费人申报流转税时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为25亿元,其计算堤围防护费收费额如下:
1亿元×0.5‰=5万元
(10-1)亿元×0.4‰=36万元
(20-10)亿元×0.3‰=30万元
(25-20)亿元×0.2‰=10万元
应收堤围防护费=(5+36+30+10)万元=81万元
6、如何缴纳堤围防护费?
答:堤围防护费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地方税务机关代征。缴费人可向申报流转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
(1)缴费人向其申报流转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实行汇总申报流转税的缴费人,向其汇总申报流转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
(2)缴费人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的期限以其申报流转税的期限为准。缴费人在申报流转税时,应同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
(3)缴费人采取特约委托支付方式缴费的,由其开户银行开具《委托收款凭证》给缴费人;缴费人采取其它方式缴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代收费收款凭证》给缴费人。
7、何时缴纳堤围防护费?
答:缴费人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的期限以其申报流转税的期限为准。缴费人在申报流转税时,可同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
8、对拒不缴纳堤围防护费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什么措施?
答:缴费人应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对拒不缴纳堤围防护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什么是政策性银行?
对政策性银行免征堤围防护费。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在我国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0、销售额或营业额为多少可以免交堤围防护费?
答:销售额或营业额低于相关税费起征点的缴税人可免交堤围防护费。
深圳市增值税起征点(只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为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为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为200元。
深圳市营业税起征点:(一)按月征收的,除私房租赁外其他经营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私房租赁的营业税起征点为1000元。(二)按次征收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11、如何了解和咨询《深圳市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答:缴费人可通过电话、网络或直接到全市各地税缴费网点了解《深圳市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咨询电话:
市便民服务热线:12345(24小时热线)
市地税局电话:123662
市水务局电话:83072658、83072652、83072865
(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网站:
市地税局网站www.szds.gov.cn
市水务局网站www.szwrb.gov.cn
缴费地点:
1、登陆市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2、直接到全市各地税缴费网点缴费问题
12、地税征收点有哪些?
答:
1.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
2.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
3.深圳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4.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
5.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
6.深圳市盐田区地方税务局
7.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新安税务所
8.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西乡税务所
9.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福永税务所
10.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沙井税务所
11.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松岗税务所
12.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公明税务所
13.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光明税务所
14.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石岩税务所
15.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龙华税务所
16.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观澜税务所
17.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民治税务所
18.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大浪税务所
19.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平湖税务所
20.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布吉税务所
21.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坂田税务所
22.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横岗税务所
23.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龙岗税务所
24.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坪地税务所
25.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葵涌税务所
26.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大鹏税务所
27.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南澳税务所
28.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坪山税务所
29.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坑梓税务所
30.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龙城税务所
31.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南湾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