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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阳光契约——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执”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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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执法人员刘森芳、高华嵩;深圳市特邀执法监督员吴巧敏、刘博文;龙华区人大代表谭珞萍
嘉宾: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执法人员刘森芳、高华嵩;深圳市特邀执法监督员吴巧敏、刘博文;龙华区人大代表谭珞萍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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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白纸黑字·阳光契约——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执”播
时间 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0:00
嘉宾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执法人员刘森芳、高华嵩;深圳市特邀执法监督员吴巧敏、刘博文;龙华区人大代表谭珞萍
主办单位 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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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内容  

  主持人:执法懂法,尽在小执!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龙华“执”播栏目。当前,企业招聘用工问题频发,诸如不建立用工台账、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工资考勤记录保管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劳资纠纷和欠薪投诉。为压实企业用工主体责任,从源头化解劳动争议,规范全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本期由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执法人员重点针对辖区企业用工管理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近年来,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以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形成“区领导包街道、职能部门包行业、人资系统包社区”三级督导体系。构建了“区—街道—社区—园区—企业”五级1517家调解组织,上线了“龙华劳动争议调解智慧平台”,提供24小时法律解析与调解响应。区、街道两级建成7个“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整合调解、法律援助、仲裁、司法等资源,实现从“多门跑办”到“一门通办”的转变。线下超900个工业园区、商超、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等基层单位组建了纠纷摸排化解四人小组,包括社区分管班子成员、工业园区劳动专员、社区警务室警长及工联会专职副主席;超200个在建项目分类成立联合督导小组,依托劳资专管员紧盯工资发放与制度落实;建成205个“工人服务站”,打造集诉求收集、政策宣传、纠纷调解、权益维护于一体的前沿阵地,有效吸附化解一线劳资纠纷。

  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录用登记等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各种用工信息。职工名册需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及现住址、用工形式、工作岗位、用工起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联系方式等内容;入职录用登记需留存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入职登记表等材料。

  主持人:如果企业未建立职工名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未建立职工名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名册、录用登记材料应当至少保存至员工离职后2年。

  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场核查两点:一是全部在职员工是否100%签订书面合同,有无试用期员工不签合同;二是是否存在只签一份合同、不给员工留存合同副本的情况。

  主持人:企业用工超1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法律责任是什么?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用工满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工满1年仍未签订,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手中无劳动合同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企业补签并交付员工一份合同。

  主持人:工时台账法定需要保存多久?

  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工管理台账(含考勤工时台账)至少保存2年;建筑、劳务行业工资考勤台账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至少保存3年。现场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无考勤、无加班登记、电子考勤无备份等问题。

  主持人:劳动者平时如何留存工资证据维权?

  执法人员:员工需保存每月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考勤截图、加班审批单,一旦出现欠薪、加班费争议,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45政务热线投诉。

  主持人:小微企业员工少,能不能不建立职工名册、简化工资台账?

  执法人员:无企业规模豁免条款,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只要招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均需完整建立职工名册、考勤、工资台账,不分规模大小。我们知道有些小微企业觉得人手不够、制度繁琐。但我们正在推行“劳动关系诊断”服务,不仅线下在企业食堂、产业园区发放了上万份《用工常见问题行为规范》折页,线上还依托“龙华区劳动关系智慧问诊平台”提供免费咨询。企业不用自己摸索,动动手指就能获得合规指导。

  网友:入职多久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不签合同吗?

  执法人员:入职当天起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存在“先试用再签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网友: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吗?企业只给电子合同合规吗?

  执法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需确保员工可随时下载、打印合同文本;同时应当主动告知员工合同查询渠道,不得限制员工调取合同。

  网友:离职后企业不给我劳动合同复印件、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执法人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企业拒不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企业限期出具、交付材料。

  执法人员:今天我们对该企业开展用工台账与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核查,整体用工管理框架基本规范,在此向全区所有用人单位重申:规范用工台账、签订完整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建台账、逾期不签合同、合同缺失必备条款、档案保管不达标均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理,还极易引发二倍工资、加班费、欠薪等劳资纠纷,增加企业用工成本。

  人大代表谭珞萍:以往执法检查较为封闭,全程线上直播模式更公开透明,既是阳光督查,也是直观普法课堂。检查发现不少企业存在用工台账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疏漏等共性问题,易引发劳资纠纷。执法现场精准指出问题并指导整改,重在帮企业排查用工风险、规范经营,保障劳动者权益。也呼吁企业抓实用工细节,规范合同与台账管理,坚守合规经营;同时希望龙华直播执法常态化,实现以查促改、以案普法。

  主持人:在这里给龙华企业、劳动者送上便民提示:

  企业可通过龙华区劳动关系智慧问诊平台线上免费咨询用工合规问题,参与区人力资源局开展的线下“金牌HR”普法培训。另外,就业服务方面,龙华区目前建设了12个就业驿站、投放 40 台智能求职一体机,实现岗位查询、求职登记、就业咨询就近可办。常态化打造 “周四直聘日”“周六零工日” 等特色招聘品牌,常态化开展各类惠民就业服务活动,精准匹配企业用工需求和群众求职需求,全方位优化辖区营商及就业环境。同时龙华区人力资源局也在开展“人资助企行”行动,有需要的企业可以主动对接,享受上门指导与用工配套服务。

  执法人员:劳动者如遭遇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无考勤记录等用工侵权行为,请注意妥善留存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沟通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可拨打 123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维权。目前,龙华区综治中心已正式揭牌运行,对于群众的诉求将“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同时群众也可就近前往区、街道两级建成的7个“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中心整合调解、法律援助、仲裁、司法等优质资源,实现劳资纠纷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处置,切实高效、便捷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劳动用工专项执法,坚持普法与执法并行,惩教结合,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切实维护辖区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

  主持人:本期的龙华“执”播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对每一期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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