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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区域环评制度改革 展现营商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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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陈海川
嘉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陈海川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主题 推进区域环评制度改革 展现营商新面貌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4:30-16:00
嘉宾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陈海川
主办单位 龙岗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陈海川作为访谈嘉宾,与我们进行线上互动交流。下面有请陈海川副局长为我们讲解深圳市区域环评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

  【陈海川】:谢谢主持人,很荣幸受邀!环评制度改革是深圳落实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授权事项之一,是推进环评制度由传统的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转变的重要抓手。区域环评制度改革将传统的“审批”“备案”“豁免”三级环评管理架构简化为两类管理,即将较复杂、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纳入审批管理,将较简单、环境影响可控的建设项目纳入清单管理。改革后近九成的建设项目可以豁免建设项目环评手续。

  【主持人】:什么是区域环评?

  【陈海川】:区域环评是对一个片区、街道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成果包括评价单元划定和管理清单制定,评价单元划定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环保规划,在空间上划定不同的评价单元;在此基础上对不同评价单元和不同行业提出差异化的管理要求。可以理解为对整个区域编制了一个综合环评,可以代替区域内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主持人】:区域环评制度改革有哪些预期成效?

  【陈海川】:总体来说,实施区域环评制度改革后,主要有惠企、简政、提效三方面成效。通过实施区域环评制度改革,超90%企业无需编制环评文件,实施清单管理,进行信息公开即可,有效降低企业开办资金,减少时间成本,简化办事手续,大大优化了营商环境。区域环评政策的实施,推动政府职能由“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以“清单管理”替代“行政审批”,企业可直接享受政府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环境管理模式,以街道为评价对象,着重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把握,降低产业规划、重大项目落地环境风险,强化源头管控,引导产城融合,减少“邻避效应”,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主持人】:龙岗区有哪些区域实施了区域环评制度?

  【陈海川】:截至目前,龙岗区先后印发了宝龙街道宝龙科技城,平湖街道、坪地街道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在以上区域开展的建设项目可以执行区域环评制度,其他街道也将于近期陆续印发执行。

  【主持人】:执行区域环评制度的项目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陈海川】:企业应优先对照《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如果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审批名录,就属于审批类项目,企业需像原来一样编制环评文件,并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如果项目未纳入重点项目审批名录,就属于清单类项目,企业无需编制环评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清单类项目仍需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分为两种情况,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企业需要在“龙岗环助手”小程序进行清单类项目承诺书信息填报、信息公开,再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项目,企业无需进行项目承诺书信息填报,只需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即可。

  【主持人】:未执行区域环评制度的项目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陈海川】:企业应按照《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管理类别,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在此建议各企业同步关注所在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印发实施情况。

  回应关切

  【网民A】:陈局您好,请问如何查询项目位于哪个评价单元?

  【陈海川】:我局已搭建“龙岗环助手”小程序,小程序内设有项目建设导办选址专栏,指引企业获取选址查询结果。

  【网民B】:陈局您好,没有环评报告的指导,企业如果判断项目需要执行的排放标准?

  【陈海川】:企业需先确定项目所属行业,在清单中查阅所属行业管理要求,再结合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因子等情况,确定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并按相关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网民C】:陈局您好,管理清单中两个通则管理要求应该如何执行?

  【陈海川】:管理清单中虽然涉及十余个主导行业管理要求,但仍然无法覆盖所有行业,因此管理清单无对应行业管理要求的,企业应执行污染影响类通则或生态影响类通则。其中,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主要执行污染影响类通则,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主要执行生态影响类通则。

  【主持人】好的,感谢陈海川副局长的细致介绍和讲解,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本次在线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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