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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借“大数据+铁脚板”切实保障劳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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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谢辉
嘉宾: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谢辉
主题 巧借“大数据+铁脚板”切实保障劳有所得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0:00
嘉宾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谢辉
主办单位 宝安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请问2025年区人力资源局采取了哪些举措,预防化解劳资纠纷?

  谢辉:区人力资源局建立“每周一议”机制,每周动态研判劳资领域风险,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区工作例会,部署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运用“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法,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排查化解转变,主动筛查各类投诉举报平台反映较多的线索,并依托“社区-街道-区”三级预警防范机制常态化开展劳资隐患排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及时化解劳资矛盾。

  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工业1000强企业为试点,探索建设宝安区劳资纠纷预警监测系统。

  2025年,区、街道劳动部门累计排查企业24453家,发现劳资隐患2494宗,已化解2488宗,其中重点劳资隐患38宗,化解率99.76%,将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吸附在基层。

  主持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大欠薪整治力度。请问2025年宝安在欠薪整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谢辉:2025年,区人力资源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化源头治理,联合工程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约300个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分账制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加大新版“两制”平台推广使用力度,督促项目深化“两制”平台功能应用及做好工资支付管理。

  同时,制定《宝安区劳动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指引》,规范劳动用工违法线索初查、移交、办理流程,提高劳动违法行为查处效率;制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指引》《宝安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移送工作指引》,健全工程领域执法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

  此外,积极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对欠薪案件既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又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用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必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5年以来,全区劳动监察立案344宗,已作出行政处罚52宗;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调查线索11宗,公安机关立案1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主持人:在畅通欠薪维权渠道方面,区人力资源局有什么举措,又取得哪些成效?

  谢辉:为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畅通及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区人力资源局大力推广宝安区“欠薪扫我,即扫即办”二维码,每周安排工作人员到工程项目、企业现场抽查二维码知晓率,督导各街道每周至少开展1次塔式宣传。

  同时,着力提升办理质效,建立“当天受理、当天响应联系、24小时内处置、3天内阶段性办结”高效处置机制,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欠薪诉求。

  2025年以来,全区派发宝安区“欠薪扫我,即扫即办”二维码宣传材料2.3万份,张贴宣传海报9.4万份,已办结二维码线索12031条,办结率98.58%。

  回应关切

  谢女士:公司从深圳搬迁到中山,新地址太远我不愿去,公司说这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无需补偿即可解除合同,请问这合法吗?

  区人力资源局: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跨市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更,属于需要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不同意,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付女士:公司在我入职时,收取了5000元“岗位押金”,说离职时退还,这合法吗?

  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收取“押金”“保证金”“服装费”等行为,都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立即退还,如果公司拒绝,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刘女士:我怀孕后去医院做产前检查,公司说“产检时间算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公司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您可向公司出示相关法律规定和产检证明,要求补发被扣工资;若公司拒绝,可携带劳动合同、产检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卢女士:公司安排我在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3天,并表示后面可以调休,不支付3倍工资,这符合规定吗?

  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可选择安排补休,或支付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支付300%的加班费,不能以补休替代。因此,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必须支付3倍工资。公司仅以调休代替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做法违法,您可以要求公司依法支付。

  李先生:我孩子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还过几个月才满16岁,现在可以直接进工厂打工吗?

  区人力资源局:未满16周岁进工厂打工,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同时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布,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王女士:我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要求我必须得到领导批准后才能离职,我该怎么办?

  区人力资源局:公司的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员工在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后,三十日期满,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建议您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并保留证据。

  刘先生:我之前被认定为宝安区的高层次人才,请问怎么申请凤凰英才卡?

  区人力资源局:凤凰英才卡是宝安区高层次人才的专属身份凭证,分为电子卡和实体卡。申领电子卡,可通过微信搜索“宝i企”小程序,首页选择“虚拟园区”下属的“人力资源”板块,点击“凤凰英才码(卡)”,通过人脸识别自动认证和数据匹配,即可获取电子卡;如需申请实体卡,则可在认证完毕后点击办理,将由专人联系您办理实体卡。

  林女士:我是沙井一家精密仪器开发生产企业的HR,目前有高技能专业人才用工需求,宝安有没有专项支持政策或专场对接渠道?

  区人力资源局:面对企业关于技能人才、技术工人的用工需求,宝安主要采取“校招”和“培养”两种方式来满足企业。

  关于校园招聘,每年春季和秋季,我们都会带领区内企业到国内的职业院校开展校园选才活动,今年就举办了校园招聘、技能人才双选会等公益招聘活动30多场,服务企业近400家。企业可关注“圳学习”官方公众号,了解最新活动安排。

  关于订单式委托培养,企业需明确技能人才标准、岗位要求,然后区人力资源部门将联动省内外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定向培养企业需要的技能人才。今年,我们推动院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12份,开展定向培养班3个,目前招生2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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