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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以区域环评为抓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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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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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综合处副处长王晓涛
嘉宾: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综合处副处长王晓涛
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综合处副处长王晓涛(左三)、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副主任尹民(左二)、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邹绍刚(左四)
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综合处副处长王晓涛(左三)、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副主任尹民(左二)、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邹绍刚(左四)
嘉宾:企业代表
嘉宾:企业代表
主题 深圳以区域环评为抓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
时间 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0-4:00
嘉宾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处(审批综合处)副处长王晓涛、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副主任尹民 及相关嘉宾
主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市民及网友大家好!我是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尹民,感谢大家今天来参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以区域环评为抓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副处长王晓涛及相关人员作为访谈嘉宾,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微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企业代表进行互动交流。下面有请王晓涛副处长先为我们讲解深圳市区域环评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

  王晓涛:谢谢主持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决策部署,深圳通过立法保障环评制度改革,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创新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简称为区域环评,优化政务服务,由传统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即从过去企业编制环评文件、政府审批,转变为政府组织区域环评、企业享受评价成果,以更高效的协同管理和更优化的营商环境,全力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深圳区域环评改革入选广东省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并获评为“首届广东省十大生态环境创新案例”。目前,我市已有10个区25个片区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面积合计约978.725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49.82%,涉及15个先进制造业园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已在两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印发实施了管理清单,面积合计约50.67平方公里;预计2026年实现全市覆盖。

  主持人:感谢王晓涛副处长的介绍。下面有请王晓涛副处长及相关人员,针对市民和网友关心的问题,为我们答疑解惑。

  【华星光电】什么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2021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了全市“市-区-街道/镇-单元”四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并在科学划定管控单元的基础上,精准编制形成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四个维度,提出了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区级共性管控要求及单元差异性管控要求。2022年及2023年,我市按照国家与广东省有关工作安排及印发的技术要点开展了动态更新,2024年7月9日印发了《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动态更新成果》。

  【微芯药业】什么是区域环评?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区域环评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划定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编制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制定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指导区域空间合理开发,强化源头预防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评价单元是基于深圳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综合考虑区域功能属性,为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划定的不同类型的评价区域;管理清单是以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目标,从产业引入、功能布局、污染管控、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的评价单元管理要求、行业管理要求。

  【顺络电子】区域环评如何细化和承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区域环评以评价单元和管理清单为抓手,分别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有效促进管控单元环境目标的实现以及准入清单要求的落实,实现了从制度设计、技术方法和管理结构的全方位衔接。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区域环评工作强化与国土、产业等方面的衔接,统筹考虑自然地理格局、资源承载能力、国土开发适应性等基础条件,建立“市-区-街道-管控单元-评价单元”五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对不同评价单元、不同行业类型提出差异化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清单”“一行业一清单”的精细化管理,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的“深圳模式”。

  【华星光电】深圳区域环评在法规层面有哪些保障出台了哪些制度和技术标准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层面,2021年,《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实行区域环评分类管理制度。制度层面,2022年,“深圳先后印发了《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划定指南(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建立了以“1+3”文件为支撑的区域环评制度体系,确保区域环评改革有章可循、环境管理有规可依、执法监督有据可查。

  2025年,在两个技术指南文件的基础上,深圳市发布实施了推荐性地方标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DB4403/T595-2025)。该标准在单元划定、清单制定等方面承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要点,同时要求衔接国空、产业等方面的规划与管理要求,并在评价方面沿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现状调查-影响识别-预测评价-措施建议”的评价主线,强化空间问题识别,为实现高水平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提供技术支撑。

  【微芯药业区域环评如何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区域环评坚持以更精准的“管”,支撑更大幅度的“放”,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建设项目精准实施分类管理。将生态影响较重,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持续提升源头预防效力;对较简单、环境影响可控的建设项目实施清单管理,无需编制环评文件,执行相关管理清单要求即可开办,强化服务引导,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政府工作效率。

  【华星光电】区域环评如何实现生态环境全流程管理?

  一是政府组织实施,着力精准管控。区域环评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并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审查,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开展辖区的区域环评工作,划定评价单元、开展生态环境评价、制定管理清单并监督实施。实践中,评价单元的划定是对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细化,不突破管控单元边界的基础上,结合战略定位、产业方向以及三区三线、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投诉热点等空间数据,识别并研判功能属性,详细划定评价单元。并基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生态环境评价,制定“一单元一清单”的精细化环境管理清单,同时结合公众投诉和信访数据,将环境投诉较为集中、公众反映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纳入清单管理,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

  二是衔接排污许可,完善环境治理体系。以深圳市排污许可试点为契机,制定全国首个地方性排污许可名录,结合深圳产业排污特点,将主要污染行业和工艺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为项目环保管理兜底。同时,专题研究清单管理与排污许可证在程序和内容上的衔接,要求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清单管理类项目无需提供环评文件,但应按管理清单要求提供开工前的承诺书及其公开过程相关材料;同时要求将管理清单有关内容纳入排污许可证,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效能,确保区域环评改革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三是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保障应用实效。2024年,深圳市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并将区域环评成效评估纳入指标体系。评估显示,在管理清单印发前后,审批类环评数量环比大幅下降;与原备案类项目数量相比,需信息公开的清单管理项目下降幅度超过90%;同时,排污许可与登记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评估结果说明,开展区域环评改革,强化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监管制度,简化了大部分项目的环评手续,有效解决同区域同类型企业重复环评等问题,并依托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现有效监管,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微芯药业】区域环评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积极推进区域环评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精细化管理,构建跨部门协同的“大环保”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实践中,产业、规划等相关部门已参与到区域环评,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区域环评成果要求融入规划部门法定图则、产业部门产业准入中,支撑产业布局优化调整、项目准入选址、环评审批管理等综合决策,为实现“一图统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奠定管理基础,有力推动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共用,促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在试点的宝安区,为保障区域环评落地应用,基于CIM平台数字底座,建设全国首个“智能选址”区域环评服务平台。平台依托宝安区生态环境智慧管控系统和“一网统管”数据系统,汇集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环境要素、产业园区等数据,在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智能计算为项目推荐符合准入条件的园区,并展示租金、水电费、联系方式等信息,让项目选址像“点外卖”一样方便,可供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使用,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顺络电子】企业如何享受区域环评成果?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以区域环评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创新实践由政府组织专业团队“划单元、作评价、定清单”,明确涵盖全域空间、重点行业的环保准入、污染排放等环境管理要求的新模式,实现了环评从传统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的转变。区域环评抓住环评源头管控的关键,在企业立项选址时提前介入,引导企业入驻,既促进产业绿色集群发展,又减轻企业投资决策风险。同时,企业享受政府公共服务,未纳入重点名录的建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在施工和运营期严格执行管理清单要求。南山、宝安、光明等区已开发区域环评信息化应用平台,将管理清单通过电子地图落实到具体的评价单元空间,形成“一张评价地图+一份管理清单”的电子化成果,为企业提供选址分析、清单查询、公示手续办理、信息公开等全流程服务;年均惠及企业2200余家。其中,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清单管理类项目通过信息平台承诺落实管理清单要求后即可开工建设,企业环保手续由传统环评审批的6步精简为2步,显著节省企业时间与经济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生命科学前沿机构。近期,该公司拟在我市盐田区布局实验室等新项目。依据环评分类名录,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告知性备案,办理周期一般在3-6个月以上,花费几万元。区域环评实施后,企业无需编制报告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结合区域环评平台协助企业选址,并第一时间出具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正式意见,有力助推企业项目顺利申报,显著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与运营成本。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拟在宝安区某园区扩建高端线路板产线。实施区域环评以前,扩建内容依据环评分类名录,也是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告知性备案。区域环评实施后,企业无需编制报告表,在区域环评系统进行承诺公示后可直接办理排污许可。

  主持人:好的,接下来我们看一下网友都有哪些关注的问题。

  【拾光清单管理类建设项目如何进行信息公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于南山、宝安、光明等上线区域环评服务平台或小程序的区域,企业登录后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按模板填写承诺书等材料后上传提交,工作人员会在企业提交清单登记后进行审核。若未通过审核,企业需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若通过审核,系统将自动为企业完成信息公开,企业可在信息公开模块查看项目公示信息。

  对于暂未上线区域环评服务平台的区域,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模板填写基本信息、承诺书等材料后通过邮箱发送至所在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会在企业提交清单登记后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将通过邮箱进行反馈,审核通过后将在辖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萤火巷】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中“约束性”和“预期性”条款执行有什么不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中的环境管理要求具体条款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类。约束性条款应当执行,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监管,未执行将按《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预期性条款推荐执行,鼓励建设单位执行预期性条款。

  【云卷云自舒】建设项目不在管理清单所列行业如何执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所在评价单元的环境管理要求及所属行业的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执行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时,有对应行业环境管理要求的,执行其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无对应行业环境管理要求的,执行污染影响类行业通则或生态影响类行业通则。

  【清风自来】建设项目同时涉及两个行业怎么执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涉及两个及以上行业类别时,应同时执行所涉及的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所涉行业环境管理要求存在差异的,从严执行。

  【知行未落实公开承诺的生态环境管理清单中的管理要求有怎样的处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未纳入重点项目名录的建设项目,未执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有关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本次访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王晓涛副处长作为访谈领导,就市民和网友关心的区域环评做了全面的解答,谢谢领导和嘉宾的介绍和讲解,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本次访谈内容公布在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下的“在线访谈”栏目中,以供大家查阅。感谢广大市民和网友的积极参与和对深圳市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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