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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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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
嘉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
主题 产业园区等相关工作
时间 2025年11月26日14:30开始
嘉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
主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录内容  

  毛毛:如何成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等相关领域的项目评审专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您好,我局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专家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建立工信专家库,会不定期在局网站发布公开遴选评审专家的公告,申报要求和路径见以下链接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071435.html。

  千寻:公司近每年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出具母公司单体审计报告,母公司进行高企申报可以用合并的审计报告进行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的财审报告应体现申报主体财务数据,请企业根据合并报表实际披露情况进行研判。如仍有疑问,后续可咨询:0755-88102613。

  小新:深圳以往所有年份与所有行业的中小型企业在哪里查询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第十一条和第十六条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自行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果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有异议,相关财政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去函核实。我市当前的小微企业名录可登录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名录查询平台https://amr.sz.gov.cn/xwqy/或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xwqy.gsxt.gov.cn)查询参考。同时工信部开发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开发了自测小程序,可登录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自测企业类型。

  艳妮: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中小民营经济组织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的中小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划型标准》)中“第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的规定,企业的划型数据是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的为依据。

  kikki: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中的《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可至办税服务厅盖章)》,是只要提供每年《整套完整所得税申报表》,还是单独《申报表主表-A100000》及《附表-A101010》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近三年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提供完整的纳税申报表,含主表和附表。

  Hello:请问2025年有“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知名工业设计奖”的相关资助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现行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1号)自2020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因两个文件即将到期,2023年6月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开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2025年1月公开征求《深圳市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产业发展能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现已收到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的意见,正在进行进一步修订,具体项目是否继续实施还需根据反馈意见与财政资金状况进行研究,请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后续可继续关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通知。

  胡小姐:请问【高新申报系统】中的:六、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汇总表(近三年执行的活动),八、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都涉及,请问是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身份证号码】还是【注册证书编号的号码】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高企申报系统中涉及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证件号码是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证件身份证号。

  胡小姐:请问【附件7材料】中的:提供企业职工上一年底社保清单汇总表(可至办税服务厅打印盖章)。这个:在税务局特色业务办理中,不论如何下载《企业职工上一年底社保清单汇总表》与《政务网上的模板》找不到类似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上一年底社保清单汇总表可前往税务大厅打印盖章。

  小金鱼: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在后续资格存续期间,监管过程中针对研发费用比例是要求三年平均满足条件还是每年的研发费用比例都要满足条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有关要求。

  黄奕:我司研发了一款水果采摘机器人的产品,请问上市发售是否需要相关许可或者强制性认证?是否有相关的支持政策或者可申报的评奖评优项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岱]感谢您关心和了解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一方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有相关机器人产品许可及强制性认证职能,建议咨询市场监管等市场准入管理部门以及农业管理部门。另一方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器人领域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一是“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具身智能机器人)项目”,目前该扶持计划正在申报受理阶段,请关注我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申报流程;二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目前2025年申报已结束,请提前了解相关信息,以便做好下一阶段申报准备。我局相关政策为支持企业产品和技术的产业化及应用,采用事后支持方式。此外,市科技创新局已于2025年3月印发《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同月公开发布“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政策申报指引”,包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攻关、公共服务平台等事前事后扶持政策和申报路径,欢迎企业进一步了解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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