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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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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嘉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特设和质量科科长饶栋敏
嘉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特设和质量科科长饶栋敏
主题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访谈
时间 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0:30
嘉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特设和质量科科长饶栋敏
主办单位 深汕特别合作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大家今天参与此次在线访谈活动。本次访谈将围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工作开展,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为更好解读文件,我们邀请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特设和质量科科长饶栋敏,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饶栋敏:大家好,我是饶栋敏,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解答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结合前期收集的市民提问,向本次访谈的嘉宾提问。

  市民一:请解答一下合作区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

  饶栋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广东省、深圳市也相继出台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均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合作区构建创新服务链,培育发展创业孵化、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业”;第四十条规定,“合作区应当优化激励奖励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要求,2024年12月4日区党政办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8月5日经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设立专项资金;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管理办法》。

  市民二:请问《管理办法》主要参考了哪些政策文件。

  饶栋敏:《管理办法》主要参考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

  市民三:《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饶栋敏:《管理办法》共八章,分别是总则、职责分工、资助方式和内容、资助条件及标准、资助申报及审批、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管理、附则。

  总则部分主要写明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目的和经费来源;职责分工部分主要写明专项资金在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管理环节权责明确、协同高效;资助方式和内容部分主要是对奖励和资助的范围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限定,确保所奖励、资助的知识产权业务归口合作区管理和统计;资助条件及标准部分主要对各项具体奖励和资助的申请条件、标准、金额及实施时间予以明确,确保条款清晰、可操作、可预期;资助申报及审批部分主要是对专项资金资助的申报流程和审批程序进行规定;资金拨付部分主要是对资金拨付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明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到位;监督及绩效管理部分主要写明监督约束机制和绩效管理体系;附则部分主要对共有产权申报顺位、超额折算规则、术语解释、有效期予以明确。

  市民四:《管理办法》出台希望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成效。

  饶栋敏:明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具体操作流程,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并实现资金的规范管理与高效使用,最终达成最大化政策激励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

  主持人:好的,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就到这里,非常感谢饶栋敏抽空前来为我们答疑解惑、交流分享。谢谢大家的踊跃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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